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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日电子:福日电子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04-29  

                        股票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1-026
债券代码:143546        债券简称:18 福日 01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日电子”)第七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
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 1 日起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 9 日,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9 年 7 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
  (5)首席合伙人:林宝明先生
  (6)人员信息: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拥有合伙人 42 名、注册会计师 330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超过 130 人。
  (7)最近一年业务信息: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 年度经审计
的收入总额为 32,668.96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0,041.98 万元,证券业务收

                                       1
入 16,817.74 万元。2020 年度为 47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
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
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纺织服装、
服饰业等)、建筑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
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5,568 万元,其中本公司同
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购买了累计赔偿限额为 8,000
万元的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
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
2019 年 11 月收到厦门证监局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行政监
管措施决定书〔2019〕18 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一份,具体如下:
序      处罚   处理决                                                          是否影响
                          处理决定名次       处理机关   处理日期   所涉项目
号      类型   定文号                                                          目前执业
                        《厦门证监局关于
               行政监                                              厦门三五
                        对华兴会计师事务
       行 政 管措施                                                互联科技
                        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11
1      监 管 决定书                                                股份有限       否
                        和注册会计师江叶 厦门监管局 月 13 日
       措施    (2019)                                              公司 2018
                        瑜、李良卓采取出具
               18 号                                               年度审计
                        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卓良,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5 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1995 年开始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
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柯雪梅,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 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4 年开始为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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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玉,注册会计师,2014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和挂
    牌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三
    年签署和复核了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水泥股份
    有限公司等超过十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本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
    处罚、行政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2019 年 11 月收到厦门证监局文号“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8 号”的行政监管措施
    决定书一份,具体如下:
序 处罚类      处理决定文                             处理                              是否影响
                                   处理决定名次               处理日期      所涉项目
号     型           号                                机关                              目前执业
                            《厦门证监局关于对华
                                                      中 国                厦门三五互
               行政监管措 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证 监                联科技股份
     行 政 监 施 决 定 书 普通合伙)和注册会计                2019 年 11
1                                                     会 厦                有限公司       否
     管措施    (2019)18     师江叶瑜、李良卓采取              月 13 日
                                                      门 监                2018 年 度
               号           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
                                                      管局                 审计
                            定》
        3、独立性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本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
    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
    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对福日电子 2020 年度审计项目收费共计 122.38 万元(其中:
    年报审计费用 77.38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45 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3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
情况材料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 2020 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核,认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在为公司提供 2020 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坚持以公
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
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项目成员不存在
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
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于 2019 年 11 月收到厦门证监局文号“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8 号”的行政监管
措施决定书一份,不影响其执业资质。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华兴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
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其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
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谨慎勤勉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并在工作中与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公司拟订的《关于续
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进行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 2020 年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
务。我们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业务资质、职业
操守和履职能力,出具的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内部控制情况。我们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并根据审计机构的工作量和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报酬,并同意将
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4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兴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同意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获得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并
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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