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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日电子: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日电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01-04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福建
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日电子”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福日电子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68 号)核准,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136,540,962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7.69 元/股。本次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49,999,997.78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19,775,047.68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30,224,950.10 元,其中:
增 加 实 收 资 本 ( 股 本 ) 人 民 币 136,540,962.00 元 ; 增 加 资 本 公 积 人 民 币
893,683,988.10 元。2021 年 12 月 1 日,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募集资
金总额扣减承销费(含税)及保荐费(含税)后的余额 1,032,244,997.82 元汇入
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金额超过募集资金净额部分 2,020,047.72 元,为其他
发行费用,将于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时一并转出。新增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东均以货币资金出资。上述资金已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全
部到位,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进行了审验
并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1]21000370382 号)。
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发行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本
次非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终端智能制造
  1                                                   66,891.47            56,300.00
        项目
        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TWS智能制
  2                                                   18,787.25            17,200.00
        造建设项目
  3     偿还公司债券                                  10,000.00            10,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21,500.00            21,500.00
                                  合计                                    105,000.00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
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
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和上述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投资内容、优先顺
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
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 2021 年 12 月 1 日,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 19,091.38 万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上述预先投入的 19,091.38 万元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自筹资金预     拟置换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先投入金额         金金额
        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终端
  1                                       56,300.00      8,342.26         8,342.26
        智能制造项目
        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
  2                                       17,200.00        749.12           749.12
        TWS智能制造建设项目
  3     偿还公司债券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21,500.00
              合计                       105,000.00     19,091.38        19,091.38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
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福日电子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距募集资金到
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且已经福日电子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福日电子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
了明确同意意见,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
《关于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
证报告》(华兴专字[2021]21000370392 号),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募集资
金置换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
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一致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本保荐机构对福日电子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