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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日电子:福日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1-20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有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
就相关事宜与管理层进行了深入的询问与探讨,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福
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方案切实可行,通过本次对外投资将有利于公

司拓宽投资渠道,增加投资收益,并可为公司未来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奠定坚

实的基础;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遵守市场公允定价原则,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

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没有

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券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或关联方利益的议
案时关联董事均按照规定回避表决,我们认为董事会在审议与关联交易相关的各

项议案时所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

法有效。

    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参股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罗元清                    檀少雄                  林 丰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