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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日电子:福日电子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2-06-02  

                        股票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2-046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金额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168号《关于核准福
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文件的核准,公司
发行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6,540,962股,发行价格为7.6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049,999,997.78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
用人民币19,775,047.68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30,224,950.10元。
    (二)募集资金的到账时间
    2021年12月1日,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
业证券”)将募集资金总额扣减承销费(含税)及保荐费(含税)后
的余额1,032,244,997.82元于2021年12月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账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审验,并出具华兴验字[2021]21000370382号《验资报告》。
    (三)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公司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于2021年12月10日、13日分别与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兴业
                                  1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了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
权利和义务;为了便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兴业证券、东
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朗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梅
林支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2022年5月27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募集资金账户
                                                                         余额
               兴业银行福州杨桥     117200100100334415                  16,470.37
               支行
               中信银行福州分行     8111301012900701053                     28.18
福 建 福 日 电 营业部
子股份有限     交通银行福州台江     351008180013000410890                    1.93
               支行
               华夏银行福州江滨     12251000000435652                  42,864.21
               支行
广东以诺通     东莞银行大朗支行     558000013328500                     1,770.21
讯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诺     光大银行深圳上梅     38920188000109177                        0.16
通讯有限公     林支行
司
     (四)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5月27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和项目进度情况:
                                                                      单位: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
序                      项目投                     已累计投入募
         项目名称                 后拟投入募集                         工程进度
号                      资总额                       集资金总额
                                    资金总额
     广东以诺通讯有限
 1   公司终端智能制造 66,891.47       56,300.00         11,882.40   主体工程封顶
     项目
 2   深圳市中诺通讯有 18,787.25       17,200.00          749.12     厂房装修,购买

                                      2
     限公司TWS智能制                                        部分设备及安
     造建设项目                                             装,小批量出货
 3   偿还公司债券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
 4   补充流动资金      21,500.00    19,522.50   19,524.00        —
             合计                  103,022.50   42,155.52        —

     截至 2022 年 5 月 27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42,155.52 万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61,135.05 万元(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
续费等的净额)。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募投项目
投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
情况。
     三、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
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
最大化原则,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12个月。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
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的预计进度,公司将随时将该
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
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 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五次临
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
                                   3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
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资金需求,同时有助于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会损害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
本,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未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及《福日电子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会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监
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
七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

                               4
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事项的审
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
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
债券等的交易。
    因此,本保荐机构对福日电子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 日



       报备文件
   (一)福日电子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福日电子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福日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四)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日电子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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