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日电子: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06-02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福建
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日电子”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福日电子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68 号)核准,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136,540,962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7.69 元/股。本次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49,999,997.78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19,775,047.68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30,224,950.10 元,其中:
增 加 实 收 资 本 ( 股 本 ) 人 民 币 136,540,962.00 元 ; 增 加 资 本 公 积 人 民 币
893,683,988.10 元。2021 年 12 月 1 日,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募集资
金总额扣减承销费(含税)及保荐费(含税)后的余额 1,032,244,997.82 元汇入
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资金已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全部到位,华兴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华兴验字[2021]21000370382 号)。
公司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13 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福州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为了便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
施,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朗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
梅林支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
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 2022 年 5 月 27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余额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万元)
兴业银行福州杨桥支行 117200100100334415 16,470.37
福建福日电子股 中信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8111301012900701053 28.18
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福州台江支行 351008180013000410890 1.93
华夏银行福州江滨支行 12251000000435652 42,864.21
广东以诺通讯有
东莞银行大朗支行 558000013328500 1,770.21
限公司
深圳市中诺通讯
光大银行深圳上梅林支行 38920188000109177 0.16
有限公司
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向及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5 月 27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和项
目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
序 项目投 已累计投入募
项目名称 后拟投入募集 工程进度
号 资总额 集资金总额
资金总额
广东以诺通讯有限
1 公司终端智能制造 66,891.47 56,300.00 11,882.40 主体工程封顶
项目
深圳市中诺通讯有 厂房装修,购买
2 限公司TWS智能制 18,787.25 17,200.00 749.12 部分设备及安
造建设项目 装,小批量出货
3 偿还公司债券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
4 补充流动资金 21,500.00 19,522.50 19,524.00 —
合计 103,022.50 42,155.52 —
截至 2022 年 5 月 27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42,155.52 万元,募集资
金余额为 61,135.05 万元(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根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募投项目投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现阶段募
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使用期限为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
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的预计进度,公
司将随时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
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
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
债券等的交易。
因此,本保荐机构对福日电子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