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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日电子:福日电子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2-09-15  

                        股票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编号:临 2022–075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十次临时会
议通知于 2022 年 9 月 9 日以电话、邮件、书面等方式送达,并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在福州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卞志航先生
召集,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
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参股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对外投资的
议案》;(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同意子公司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诺通讯)及广
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以诺)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深圳市
恒信华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苏州纳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等合伙人共同设立苏州华业纳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
定名,具体以工商核定为准,以下简称纳星基金)。
    纳星基金总认缴出资额为 3.6 亿元,其中中诺通讯及广东以诺作
为有限合伙人将分别出资 5,000 万元、3,000 万元,分别持有纳星基
金 13.89%、8.33%份额。基金将围绕半导体行业及工业、通信、新能
源等半导体产业链上下游相关领域,具有高成长性的投资标的为核心
投资对象,重点布局模拟、功率、传感器类企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规定,本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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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福日电子关于子公司参股设立产业投资
基金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76)。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资金管理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子公司包
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之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额度
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资金管理(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稳健型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证券公司短期理财产品、国债逆回
购),期限为 2022 年 9 月 13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在此期限内
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合同文件。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公司流动资金
情况,理财产品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所
在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报董事长审批。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福日电子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资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77)。
    (三)审议《关于公司继续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
请敞口金额为 2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授信期限一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
签署与之有关的法律文件。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为全资孙公司广东以诺通讯有限
公司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 4.8 亿元人
民币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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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公司继续为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以诺)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抵押广东以诺自有土地和厂房及广东以诺通讯
终端智能制造项目在建工程,担保金额不超过 4.8 亿元,授信期限至
2024 年 5 月 9 日。具体担保期限以公司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
莞分行签订的相关保证合同及广东以诺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
莞分行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及广东
以诺法定代表人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五)审议《关于公司继续为全资孙公司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
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 1.25 亿
元人民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同意公司继续为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
金额不超过 1.25 亿元,授信期限一年。具体担保期限以签订的相关
保证合同约定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
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六)审议《关于公司继续为全资孙公司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
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 1 亿元人民
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
反对)
    同意公司继续为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
金额不超过 1 亿元,授信期限一年。具体担保期限以签订的相关保证
合同约定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
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上述议案四至议案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日电子关于为全资孙公司广东以
诺通讯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78)。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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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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