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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日电子:福日电子关于延长募投项目建设周期的公告2022-11-12  

                          股票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2022-095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募投项目建设周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第
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募投项目建设周期的议案》,
由于受2022年募投项目所在地新冠疫情及施工期间发现地质条件与原勘
探情况不一致等因素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入进度有所延迟,拟将募集
资金建设的“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终端智能制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长,延长周期为12个月,即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
日期由2022年11月19日延期至 2023年11月19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168号《关于核准福建福
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文件的核准,公司非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6,540,962股,发行价格为7.69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1,049,999,997.78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9,775,047.68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0,224,950.10元。
    2021年12月1日,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
券”)将募集资金总额扣减承销费(含税)及保荐费(含税)后的余额
1,032,244,997.82元于2021年12月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华兴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
华兴验字[2021]21000370382号《验资报告》。
    二、 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福日电子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
司终端智能制造项目总投资额及计划使用的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        预计使用募集资
                                        投资额        金金额
      1       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终端智能              66,891.47          56,300.00
              制造项目
       三、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广东以诺通讯
 有限公司终端智能制造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56,300.00万元,截
 至2022年10月31日,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终端智能制造项目已累计投
 入募集资金金额为16,472.45万元。
       公司于2022年6月1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
 及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10月31日,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且尚未归还的金额为3亿元。
       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终端智能制造项目募集资金存放于华夏银行
 福州江滨支行和东莞银行大朗支行,截至2022年10月31日,广东以诺通
 讯有限公司终端智能制造项目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余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额(万元)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
                         华夏银行福州江滨支行        12251000000435652          8,712.46
司
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     东莞银行大朗支行             558000013328500           1,592.61

                                合计                                           10,305.07
     注:截至2022年10月31日,华夏银行福州江滨支行和东莞银行大朗支行累计收到其他募
 投项目结余金额28.26万元,累计收到利息449.44万元,累计支出手续费0.19万元。
       四、 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1、 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序           项目名称                调整前建    调整后建      调整后预计可使
     号                                   设周期      设周期        用状态日期

      1       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            27个月       39个月      2023年11月19日
              司终端智能制造项目
       2、 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1)募投项目2022年受项目建设地东莞市大朗镇新冠疫情影响,
 无法按原计划施工,导致项目建设延期。
       (2)建设工程前期进行勘探时判定地下强风化,工程实施过程中
发现局部实际是未风化,施工过程中难度增加,施工时间延长,导致工
程建设延期。
       鉴于疫情反复变化,存在不确定性因素可能持续间接影响公司募投
项目后续整体建设进度,经审慎研究论证后,公司拟延长募投项目的建设
周期,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2年11月19日延期至 2023年11月19
日。
       五、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1、公司将合理制定工程实施计划,积极与施工单位协调,并选派具
备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施工规范,确保施工质量;项目负
责人严控项目进度,积极协调人力、物力等资源的配置,保障项目如期完
成。
    2、提前排查项目工程实施可能遇到的各种突发情况,避免施工过程
中更改实施方案而造成工程延期,并开通募投项目实施进度问题解决“绿
色通道”,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将由项目所在实施主体的总经理牵头统
筹协调解决各种突发情况。
       六、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
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
主体。截至目前,该项目的可行性和预计收益未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
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募投项目进度是为了更好
地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
展规划。从长远来看,将募投项目延期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
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公司在制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方案之前已结合现阶段实际经营发展
需求对项目进行了审慎研究论证,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也可能存在不可
预见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项目出现进展缓慢或实际经济效益不及预期的
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
用的合法、有效。
    七、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延长募投项目建设周期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
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
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延长募投项目建设周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
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其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长募投项目建设周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
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2022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决策程序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不
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