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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日电子: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延长募投项目建设周期的核查意见2022-11-12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延长募投项目建设周期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日电子”或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
业证券”或“保荐机构”)对福日电子延长募投项目建设周期的事项进行了核
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168 号《关于核准福建福日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文件的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136,540,962 股,发行价格为 7.6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049,999,997.78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9,775,047.68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1,030,224,950.10 元。
       2021 年 12 月 1 日,保荐人兴业证券将募集资金总额扣减承销费(含税)及
保荐费(含税)后的余额 1,032,244,997.82 元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汇入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账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审验,并出具华兴验字[2021]21000370382 号《验资报告》。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福日电子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
司终端智能制造项目总投资额及计划使用的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预计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资金金额
   1         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终端智能制造项目      66,891.47       56,300.00


       三、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1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终端
    智能制造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56,300.00 万元,截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终端智能制造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16,472.45 万元。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 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及第
    七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且尚未归还的金额为 3 亿元。
           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终端智能制造项目募集资金存放于华夏银行福州江
    滨支行和东莞银行大朗支行,截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
    终端智能制造项目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余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额(万元)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
                            华夏银行福州江滨支行        12251000000435652           8,712.46
司
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        东莞银行大朗支行              558000013328500           1,592.61

                                    合计                                           10,305.07
        注:截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华夏银行福州江滨支行和东莞银行大朗支行累计收到其
    他募投项目结余金额 28.26 万元,累计收到利息 449.44 万元,累计支出手续费 0.19 万元。

           四、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1、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调整前建设   调整后建设   调整后预计可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周期         周期           状态日期
                  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
       1                                       27个月    39个月       2023年11月19日
                    终端智能制造项目

           2、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1)募投项目 2022 年受项目建设地东莞市大朗镇疫情影响,无法按原计划
    实施施工,导致项目建设延期。
                                                2
    (2)建设工程前期进行勘探时判定地下强风化,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局部
实际是未风化,施工过程中难度增加,施工时间延长,导致工程建设延期。
    为避免上述不利因素对项目进度的进一步影响,更为合理的进行募投项目资
金投入,经审慎研究论证后,公司拟延长募投项目的建设周期,预计达到可使用
状态的日期由 2022 年 11 月 19 日延期至 2023 年 11 月 19 日。

       五、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1、公司将合理制定工程实施计划,积极与施工单位协调,并选派具备丰富
经验的专业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施工规范,确保施工质量;项目负责人严控项目
进度,积极协调人力、物力等资源的配置,保障项目如期完成。
    2、提前排查项目工程实施可能遇到的各种突发情况,避免施工过程中更改
实施方案而造成工程延期,并开通募投项目实施进度问题解决“绿色通道”,募
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将由项目所在主体的总经理牵头统筹协调解决各种突发情
况。

       六、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
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截至目前,
该项目的可行性和预计收益未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
的影响。本次调整募投项目进度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从长远来看,将募投项目延期有利于公司更好
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公司在制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方案之前已结合现阶段实际经营发展需求对
项目进行了审慎研究论证,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不可预见和不可抗拒因
素,导致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或是可能出现项目延期缓慢、实际经济效益不及
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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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

    福日电子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2022 年第
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投项目建设周期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
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 2022 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
要求。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
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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