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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日电子: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15  

                        证券代码:600203          证券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7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4 月 3
日以电话、邮件、书面等方式送达,并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在福州市鼓楼区五一
北路 153 号正祥商务中心 2 号楼 13 层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视频会议方式召开。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公司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9票同意,0票弃权
,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福
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9)。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9 票同意,0 票弃权,
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9 票同意,0 票弃权,
0 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9 票同意,0 票弃权,
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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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22 年母公司净利润为
25,645,532.78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13,194,203.12 元,减去本年度提取法
定盈余公积金 2,564,553.28 元,母公司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236,275,182.62 元。
    2022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12,930,423.52 元,
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246,021,387.83 元,减去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564,553.28 元,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未分配利润为-561,516,364.63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
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
告[2022]3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福建福日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 年)》及《公司章程》之相关规定,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金流及整体战略发展的需要,为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拟不
进行分红和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支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 年度
审计报酬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同意公司 2022 年度支付给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报酬
共计 122.38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报酬金额为 77.38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报酬金额为 45 万元。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
反对)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
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20)。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
提请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华兴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度审计报酬、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
项。
       (八)审议通过《关于支付公司 2022 年度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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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支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合计 446.5 万元,符合《福建福
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班子薪酬管理办法》、《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经
营班子绩效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及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福日电子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董事和监事津贴的议
案》之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
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临 2023-021)。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9 票同意,0 票弃
权,0 票反对)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
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9 票同意,0 票
弃权,0 票反对)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
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9 票同意,0 票弃权,
0 票反对)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
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
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2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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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
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23)。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为全资子公司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 5,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
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同意公司继续为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
5,000 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一年。具体担保期限以签订的相关保证合同约定为
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
性文件。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为全资子公司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 4,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
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同意公司继续为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
4,000 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一年。具体担保期限以签订的相关保证合同约定为
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
性文件。
    议案十五、议案十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
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24)。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
请敞口金额为 6,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弃权,
0 票反对)
    授信期限一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
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敞
口金额为 1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

                                    4
对)
       授信期限一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
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以下报告:
1.《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 2022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
告》;
3.《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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