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日电子: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3-04-15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作
为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 2022 年度工作情况
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檀少雄先生、林丰先生、林家迟先
生组成,林家迟先生于 2023 年 1 月 17 日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
务,2023 年 3 月 2 日补选陈勇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檀少
雄先生及林丰先生为独立董事,檀少雄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及召集人。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所有会议的召集、召
开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并签署了会议决议或书面意见。具体的会议召开时间和
议程如下:
1、2022 年 1 月 1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参股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3)《公司 2021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4)《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5)《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8)《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9)《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 2021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
总结报告》。
3、2022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4、2022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关于 2022 年 1-9 月份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在 2022 年度审计开始之前,我们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
以沟通函、督促函和见面会等方式,积极地与公司管理层、财务部、审计部及华
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各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协调。在审计服务
过程中,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
准则,勤勉尽职,操守良好,出具的审计报告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
果,审计结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所以我们向董事会建议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同时我们审核了审计费用和聘用条
款,发现公司实际支付的审计费用与公司对外披露的信息相符,聘用条款符合国
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指导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公司建立了《内部审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评价办
法》等较为完善的治理制度,形成了较为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报告期内,我们
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认可计划的可行性,并督促审计部严格按照审
计计划实施。我们审阅审计部提交的内部控制自评报告,评估内审工作的结果,
指导内审部门的有效运作。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认
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未发现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或重要缺陷,因此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
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