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彩高科:关于向鹤壁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购买电力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17-11-30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 安彩高科 编号:临 2017—040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鹤壁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购买电力
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是否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否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间接控制的企业鹤壁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购买电力,
2017 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 4300 万元。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况
为积极响应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政策,落实开展电力市场化工作,降低动力成本,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彩高科”、“公司”)向关联方河南豫能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鹤壁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鹤淇发电”)
购买电力,2017 年内预计购电总金额不超过 4,300 万元,相关协议待交易发生时
签署。
(二)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1、2017 年 11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鹤淇发电购买电力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李明、郭运凯、关军占先生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2、2017 年 11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鹤淇发
电购买电力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平等、自愿、诚信的
原则,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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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李煦燕、海福安、王霆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向关联方鹤壁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购买电力暨关联交易
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按照经国家电力有关部门审定的直接交易实施方案开展。该关联交易事项遵
循了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会议在审议该关联交易
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董事会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合规,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向关联方鹤壁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购买电力暨关联交易事项,按照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国家有关部门审定的直接交易实施方案开展。该关联交易
价格合理、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鹤壁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淇县庙口镇原本庙村北
法定代表人:何毅敏
注册资本:115,768 万元
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3 年 5 月 10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6220689067068
经营范围:电力生产;热力生产和供应;与电力相关的节能、灰渣销售及综合
利用、原材料及燃料(危险化学品除外)开发和贸易、高新技术的开发和经营;建
筑工程与设备租赁。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鹤淇发电总资产 4,476,103,479.83 元,净资产
1,230,500,823.76 元,业务收入 1,304,329,490.26 元,净利润 169,570,582.93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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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47.26%的股份,为公司
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64.20%的股份,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鹤淇发电 97.15%的股份,鹤淇发电为河南投资集
团的间接控制的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
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上述购电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拟向鹤淇发电采购电力,由其通过电网企业于 2017 年内向公司提供总金
额不超过 4300 万元的电量。根据《关于河南省 2017 年开展电力直接交易有关事项
的通知》(豫发改运行〔2017〕45 号)要求,交易电价由双方根据河南电力市场交
易动态协商确定,通过承担输配电服务的电力企业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鹤淇发电采购电力,有助于降低公司生产动力成本。该日常关联交
易金额预计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较低。2016 年度本公司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人民
币 18.71 亿元。公司预计 2017 年与鹤淇发电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不超过 4,300 万
元,不超过本公司 2016 年度营业收入的 2.30%,公司不存在严重依赖该关联交易
的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遵循公允的定价和条件,不会造成对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损害,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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