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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彩高科: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2018-02-13  

						                 关于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2017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核准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94 号)核准,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安彩高科”或“公司”)于 2016 年 7 月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工作,
安彩高科共发行了 172,955,974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原证券”)作为安彩高科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安彩高科进行了
现场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国金证券、中原证券项目组通过对安彩高科有关人员进行访谈、考察经营场所
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三会”文件、信息披
露文件以及相关合同等方式对安彩高科 2017 年的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检查
主要内容包括: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二)信息披露情况;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六)经营状况。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1、核查情况
    国金证券、中原证券项目组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职责履行情况进行了
检查,查阅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及其他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
章程以及内部控制审计部门资料,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2、核查结论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在检查期内,公司完善了公司治理制度,相关制
度基本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要求履行职责,依据上述规章制度规范公司日常的经营和管理活动。
    (二)信息披露情况
    1、核查情况
    国金证券、中原证券项目组查阅了公司检查期内的全部信息披露文件、 三会”
文件及相关支持性文件。
    2、核查结论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在检查期内,安彩高科的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应
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基本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1、核查情况
    国金证券、中原证券项目组重点关注了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
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查阅了安彩高科《公司章程》及相关会议记录、银行对账单及
往来明细账等,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2、核查结论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在检查期内,除因历史原因导致公司长期无偿使
用控股股东拥有的土地外,公司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
存在关联方违规占有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核查情况
    国金证券、中原证券项目组现场检查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投产情况,查
阅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资料、银行对账单等,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2、核查结论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并按照制度
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1、核查情况
    国金证券、中原证券项目组查阅了财务资料及有关文件,并对公司相关人员进
行了访谈,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情况、重大对外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
    2、核查结论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在检查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
了相关审批和信息披露程序,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公司在检查期内无违规对
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行为。
    (六)经营情况
    1、核查情况
    国金证券、中原证券项目组查阅了公司定期及临时报告、重要采购销售合同,
向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及行业、市场情况。
    2、核查结论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在检查期内,公司经营状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
化。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予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1、公司 2013 年度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的“日处理 50 万方
天然气液化工厂项目”募集资金实际投资进度多次延期,提请安彩高科及时规划,
科学论证,明确后续投资计划,合理有效使用募集资金。
    2、公司 2017 年 11 月就向关联方购买电力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补充预
计并审议,提请安彩高科注意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完整性与准确性,确保关联
交易程序合规、交易公允、及时披露。
    3、保荐机构提请公司继续关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对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关联交易等方面
的要求,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四、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交所相关规则规定应
向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的事项
    无。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本次现场检查工作中,安彩高科积极提供所需文件资料,安排检查人员与相
关人员进行访谈和实地调研,为现场核查工作提供便利;其他中介机构也积极配合
相关检查工作。
    六、现场检查结论
    经本次现场检查,国金证券、中原证券认为:本检查期内,公司完善了公司治
理制度,相关制度基本得到有效执行,并依据上述规章制度规范公司日常的经营和
管理活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基本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资产完整,
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有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重大对外投资等方
面不存在违法违规现象;募集资金能够按承诺使用;公司经营状况正常,未发生重
大变化。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彭浩     胡洪波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牛柯     王旭东




                                                         2018 年 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