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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彩高科:重大诉讼进展暨收到《民事调解书》的公告2019-01-25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 安彩高科      编号:临 2019—004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暨收到《民事调解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阶段: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当事人签署和解协议。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价值约 2.34 亿元的贵金属及相关诉讼费用。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涉案贵金属根据和解协议由上海贵
鑫分期交付,上海贵鑫及其关联方对贵金属交付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及相关抵质
押担保,预计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较大负面影响。


    一、重大诉讼基本情况
    2018 年 3 月,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彩高科”、“公司”)
因与上海贵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贵鑫”)加工合同纠纷案向河
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 2018-013 号公告)。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了和
解协议。2019 年 1 月 23 日,公司收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
〔(2018)豫民初 17 号〕。
    二、案件调解情况
    为妥善解决贵金属返还事宜,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主持下,2019 年 1 月
21 日,公司与加工合同对方上海贵鑫及为上海贵鑫交付我公司贵金属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的关联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予以确认并出具了民
事调解书,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上海贵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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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上海贵鑫超导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丁方:宜兴市贵鑫磁电高科技有限公司;
戊方:邵柏芝。
    (一)截止本协议签订日,乙方拖欠未交付的贵金属数量为:纯度均大于
99.95%的铂金 751,290.1125 克、铑粉 159,136.62 克、黄金 81.36 克。
    (二)乙方应尽快向甲方办理质押的 60 公斤铑粉移交手续,并于 2020 年底
前分期向甲方交付全部贵金属,其中 2019 年底前交付数量不低于 500 公斤。
    (三)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一期未履行,即视为全部到期,甲方可立即申请法
院强制执行,并由乙方自违约之日起按日承担未交付贵金属价值的万分之五违约
金。
    (四)本案案件受理费等诉讼相关费用由乙方及其关联方承担。
    (五)上海贵鑫超导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宜兴市贵鑫磁电高科技有限公司及
邵柏芝个人对乙方应当承担的履行义务继续承担连带责任,直至履行义务完毕。
    (六)乙方及上述各连带责任保证人保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名下所有
的财产向甲方以外的任何一方进行抵押、质押以及转让等行为。
    三、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民事调解书》及和解协议,涉案贵金属由上海贵鑫分期交付。上海贵
鑫及其关联方对贵金属交付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及相关抵质押担保,预计不会对
公司损益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公司将按照《民事调解书》及和解协议积极推进贵金属回收工作,切实维护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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