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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彩高科:独立董事意见2019-08-29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就公司六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
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有利干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李煦燕
                                     海福安
                                     王 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