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彩高科:安彩高科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8-14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 安彩高科 编号:临 2021—036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8 月 12 日,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彩高科”、“公司”)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
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简称“新
租赁准则”)进行了修订。根据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
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 21 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的新租赁准则中的相关规定
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 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引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的会计政策变更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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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新租赁准则主要变动内容如下:
(一)承租人不再将租赁区分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
租赁以外的其他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
(二)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
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
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
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
理。
(三)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或当期损益。
(五)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
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
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
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根据修订后会计准则中有关新旧准则衔接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首
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预计实施该修订后会计准则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
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
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净利润、总资产、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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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会计
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
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安彩高科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安彩高科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安彩高科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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