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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彩高科:安彩高科独立董事独立意见2022-06-21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审议了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出售 LNG、CNG 业务相关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基于自身的发展规划,拟将现有运营的 LNG、CNG 贸易和加气站业务
资产出售给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投资集团”)
或其控股子公司,相关资产占安彩高科净资产比例较低。本次交易价格将参考评
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值,经双方协商后予以确定,关联交易事
项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董事会在审议关于该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董事会会议
的召开、表决程序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二、关于控股股东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独立意见
    为进一步解决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控股子公司潜在的同业竞
争问题,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利益,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拟对同业竞争承诺事项
进行变更,本次变更承诺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
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同意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煦燕 海福安 刘耀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