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关于股东股份质押解除的公告2018-11-30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 2018-079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湖集团")将原质押给“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保俶支行”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
份 39,000,000 股解除质押,占公司总股本的 0.45%,质押登记解除
日为 2018 年 11 月 27 日,相关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至目前,截至目前,新湖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2,786,910,17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2.41%,本次质押后累
计质押的股份数为 1,910,803,200 股,占新湖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总
数的 68.56%,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2.22%;新湖集团及其一致
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4,909,203,85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 57.09%,本次质押后合计质押的股份数为 3,503,234,675 股,
占其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71.36%,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0.74%。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