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2018-12-01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 2018-080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聘请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作
为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保荐机
构,胡晓莉女士、王文毅先生担任本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持
续督导期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因本项目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
西南证券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由于保荐代表人工作变动,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正常进行,公
司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西南证券签订
了《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承接持续督导工作有关事宜之协议》,终止与西南证券
保荐协议,由东兴证券担任保荐机构,完成本次发行剩余的持续督导
工作。东兴证券已指派吴涵先生、毕少愚先生继续担任本项目持续督
导期内的保荐代表人, 持续督导期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为止。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 日
附:保荐代表人吴涵先生、毕少愚先生简历
吴涵先生:法学学士与金融学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
会员,香港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非执业律师。现任职于东兴
证券投资银行总部。曾先后任职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上海一部。曾经参与完成
的项目包括: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
目,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国光电器
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等。
毕少愚先生:管理学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特
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资深会员。现任职于东兴证券投资银行总
部。曾先后任职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西南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上海一部。曾经参与完成的项目包括:海润
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精华制药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深圳毅能达金融信息股份有限公
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