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公告2019-02-02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 2019-009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有关股份质押的通知,具体情
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1.控股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湖集团")将
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500,000 股与 “湘财交银 1 号定向资产管理
计划”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初始交易
日为 2019 年 1 月 31 日,质押期限至 2019 年 9 月 5 日,相关质押登
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宁波嘉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宁波嘉
源”)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360,000 股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初始交易日为
2019 年 1 月 31 日,质押期限至 2019 年 10 月 18 日,相关质押登记
手续已办理完毕。
2.质押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截至目前,新湖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2,786,910,170 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2.41%,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的股份数为
2,483,303,200 股,占新湖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89.11%,占本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为 28.88% ; 宁 波 嘉 源 直 接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462,334,91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5.38%,本次质押后累计被质押的
股份数为 248,180,000 股,占宁波嘉源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53.68%,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89%。
新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4,909,203,85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7.09%,本次质押后合计质押的股份
数为 4,139,294,675 股,占其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84.32%,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8.14%。
二、股东的质押情况
1、质押目的:主要用于新湖集团、宁波嘉源的补充质押。
2、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新湖集
团、宁波嘉源的经营收入、经营利润等综合收入;新湖集团、宁波嘉
源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如出现
平仓风险,新湖集团、宁波嘉源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
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