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0-08-05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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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对南通启新置业有限公司等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就南通启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
通启新”)、南通启阳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启阳”)、
南通新湖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新湖”)的融资,由本公司
或公司关联方与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方(以下简称“绿
城房产”)各就其中的 50%承担担保责任;如融资方要求一方提供 100%
担保责任的,则另一方就超出融资余额 50%的部分向该方提供反担保。
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担保期限:协议签订日在 2021 年年
度股东大会之前的融资担保协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南通启新系本公司参股公司,由新湖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简
称“新湖地产”,系本公司子公司)和浙江启智实业有限公司(简称
“浙江启智”,系绿城房产子公司)各持 50%股份。注册地:启东市
圆陀角旅游度假区圆陀角大道;注册资本:5,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
李亿;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
有房屋出租、房屋工程设计、建筑物拆除工程服务、道路土方工程、
室内装修设计施工、物业管理、酒店类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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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 了 《 南 通 启 新 置 业 有 限 公 司 2020年 1-2月 审 计 报 告 》( 天 健 审
[2020]1792号):截至2020年2月29日,南通启新总资产172,877.70
万元,总负债169,304.57万元,所有者权益3,573.14万元。
(二)南通启阳系本公司子公司,由新湖地产和浙江启智各持 50%
股份。注册地:启东市圆陀角旅游度假区圆陀角大道;注册资本:5,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陈沧海;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服务,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服务,室内装饰
设计服务,物业管理,土石方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酒店类
企业管理服务。
具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了《南通启阳建设开发有限公司2020年1-2月审计报告》(天健审
[2020]1534号):截至2020年2月29日,南通启阳总资产38,262.71万
元,总负债33,792.07万元,所有者权益4,470.64万元。
(三)南通新湖系本公司子公司,由新湖地产和绿城房产各持 50%
股份。注册地:启东市圆陀角旅游度假区圆陀角大道;注册资本:5,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陈沧海;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屋出租服务,房屋工程设计,道路土方工程,
室内装修设计、施工,物业管理,酒店企业管理。
具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 了 《 南 通 新 湖 置 业 有 限 公 司 2020年 1-2月 审 计 报 告 》( 天 健 审
[2020]3035号):截至2020年2月29日,南通新湖总资产205,75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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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总负债208,645.95万元,所有者权益-2,890.53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就南通启新、南通启阳、南通新湖的融
资,由本公司或公司关联方与绿城房产各就其中的 50%承担担保责任;
如融资方要求一方提供 100%担保责任的,则另一方就超出融资余额
50%的部分向该方提供反担保。 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担
保期限:协议签订日在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前的融资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为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是支持子公司、参股公司发展的正
常经营范畴。本次担保是在对南通启新、南通启阳、南通新湖的盈利
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评估的基础上作出的决定。担保
融资用于项目开发建设,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能力,且超过股权
比例的担保将有反担保措施,可以保障公司利益,担保风险在可控范
围内。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相关规定。
五、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授权董事长或其指
定代表具体办理上述担保事项。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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