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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湖中宝: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和质押公告2020-09-08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 2020-056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股份

                         解除质押和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湖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2,786,910,170 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 32.41%,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的股份数为
   2,099,343,20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 75.33%,占本公司总股
   本比例的 24.41%。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除质押
     近日,公司接到股东股份质押解除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股份                                        255,50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9.17%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97%
解质时间                                          2020 年 9 月 4 日
持股数量                                           2,786,910,170
持股比例                                              32.41%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1,838,343,2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65.96%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1.38%




     二、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7 日接到股东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
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
                  是否为              是否   是否                                   占其所    占公司
                           本次质押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押融资
     股东名称     控股股              为限   补充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股数                      始日      期日                                   资金用途
                    东                售股   质押                                   比例(%) 比例(%)
    浙江新湖集      是     261,000,    否     否     2020/9/   至解除   盛京银       9.37      3.04    主要用于
    团股份有限               000                        4      质押登   行股份                         新湖集团
      公司                                                     记日止   有限公                         的经营周
                                                                        司上海                           转
                                                                        分行

                    2. 拟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

                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

                下:
                                                                                     已质押股份情     未质押股份情
                                                                                         况               况
                                                                    占其    占公
                                                                                      已质    已质    未质    未质
                           持股                                     所持    司总
                                   本次质押前累     本次质押后累                      押股    押股    押股    押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比例                                     股份    股本
                                     计质押数量       计质押数量                      份中    份中    份中    份中
                           (%)                                    比例    比例
                                                                                      限售    冻结    限售    冻结
                                                                    (%)   (%)
                                                                                      股份    股份    股份    股份
                                                                                      数量    数量    数量    数量
浙江新湖
集团股份 2,786,910,170     32.41   1,838,343,200    2,099,343,200   75.33   24.41      0       0       0       0
有限公司
  黄伟     1,449,967,233   16.86   1,070,743,035    1,070,743,035   73.85   12.45      0       0       0       0
宁波嘉源
实业发展    462,334,913    5.38     346,870,000      346,870,000    75.03   4.03       0       0       0       0
有限公司
浙江恒兴
力控股集
            209,991,540    2.44     192,400,000      192,400,000    91.62   2.24       0       0       0       0
团有限公
  司
  合计     4,909,203,856   57.09   3,448,356,235    3,709,356,235   75.56   43.14      0       0       0       0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新湖集团未来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 142424

                                                         2
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 51.1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6.56%,对
应融资余额 23.59 亿元;未来一年内(不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

数量 26100 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9.3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3.04%,对应融资余额 5 亿元。
    公司控股股东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新湖集团的经营收入、经

营利润等综合收入;新湖集团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
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如出现平仓风险,新湖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
提前还款、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2.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
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融资授信及融资成
本、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4.公司控股股东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影响,公司的董事
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
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上市公司的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权结构不会因此发生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日常
管理产生影响。
    5.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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