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 2020-073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湖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2,786,910,170 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 32.41%,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的股份数为 1,713,817,747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 61.50%,占本公司总股 本比例的 19.93%。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接到股东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 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 是否 是否 占其所 占公司 本次质押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押融资 股东名称 控股股 为限 补充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股数 始日 期日 资金用途 东 售股 质押 比例(%) 比例(%) 浙江新湖集 是 242,424, 否 否 2020/12 至解除 云南国 8.70 2.82 主要用于 团股份有限 243 /25 质押登 际信托 新湖集团 公司 记日止 有限公 的经营周 司 转 2. 拟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 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 下: 1 已质押股份情 未质押股份情 况 况 占其 占公 已质 已质 未质 未质 持股 所持 司总 本次质押前累 本次质押后累 押股 押股 押股 押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比例 股份 股本 计质押数量 计质押数量 份中 份中 份中 份中 (%) 比例 比例 限售 冻结 限售 冻结 (%) (%) 股份 股份 股份 股份 数量 数量 数量 数量 浙江新湖 集团股份 2,786,910,170 32.41 1,471,393,504 1,713,817,747 61.50 19.93 0 0 0 0 有限公司 黄伟 1,449,967,233 16.86 1,132,670,140 1,132,670,140 78.12 13.17 0 0 0 0 宁波嘉源 实业发展 462,334,913 5.38 346,870,000 346,870,000 75.03 4.03 0 0 0 0 有限公司 浙江恒兴 力控股集 209,991,540 2.44 192,400,000 192,400,000 91.62 2.24 0 0 0 0 团有限公 司 合计 4,909,203,856 57.09 3,143,333,644 3,385,757,887 68.97 39.37 0 0 0 0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新湖集团未来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 0 万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 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对应融资余额 0 亿元;未来一年内(不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 101526 万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36.4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1.81%,对应融资 余额 19.9 亿元。 公司控股股东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新湖集团的经营收入、经 营利润等综合收入;新湖集团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 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如出现平仓风险,新湖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 提前还款、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2.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 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2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融资授信及融资成 本、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4.公司控股股东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影响,公司的董事 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 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上市公司的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权结构不会因此发生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日常 管理产生影响。 5.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9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