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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湖中宝:关于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1-04-30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 2021-019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三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等相关

文件的要求,公司针对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对激励

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作了登记,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披

露前 6 个月(2020 年 10 月 14 日至 2021 年 4 月 13 日,下同)买卖

公司 A 股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买卖公司 A 股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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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2021 年 4 月 20 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

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激励计划公布日前 6 个月,激励

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 A 股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综上,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

公司在制订激励计划的过程中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对知悉内幕信

息人员的范围进行了限定,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进行了登记。公

司在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

知情人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 A 股股票的行为或泄露

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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