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6-01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 2021-022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三十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通知,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签字表决的
董事 7 名,实际参加签字表决的董事 7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权益相关事项的议案》
该议案关联董事林俊波、叶正猛、黄芳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1-024 号。
二、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的议案》
该议案关联董事林俊波、叶正猛、黄芳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1-025 号。
三、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
苏州新湖广场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0 年 7 月 20 日审议通过
了《关于开展苏州新湖广场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同意苏州新
湖广场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的发行方案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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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详见公司公告: 临 2020-041)。
现公司拟更换专项计划的计划管理人并重新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申报该专项计划, 变更后的计划管理人以届时专项计划文件约定的
管理人为准; 公司作为运营成本流动性支持承诺人, 对苏州新湖及充
橙商管提供资金、管理、经营等方面的支持, 保障苏州新湖及充橙商
管在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存续期间的持续稳定经营。公司董事会授权董
事长办理专项计划申请及交易的相关事宜。
除此之外,苏州新湖广场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其他内容保持不
变。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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