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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湖中宝: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解除质押和质押公告.doc2021-09-14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 2021-045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

                      股份解除质押和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恒兴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浙江恒兴力")直接持有本
   公司股份 209,991,54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2.44%,本次质押后
   累计被质押的股份数为 194,150,000 股,占浙江恒兴力持有本公
   司股份总数的 92.46%,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26%;浙江恒
   兴力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质押股份数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70.83%,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0.43%。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接到股东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
部分股份质押解除和质押事宜,具体事项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除质押
股东名称                                     浙江恒兴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股份                                        86,70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41.29%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1%
解质时间                                          2021 年 9 月 9 日
持股数量                                            209,991,540
持股比例                                               2.44%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105,700,0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50.34%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23%

     二、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                是否   是否                               占其所    占公司
                            本次质押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押融资
    股东名称     控股股                为限   补充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股数                     始日      期日                                资金用途
                   东                  售股   质押                               比例(%) 比例(%)
   浙江恒兴力    控股股     88,450,0    否    否     2021/9/   至解除   交通银    42.12       1.03     主要用于
   控股集团有    东之一        00                       9      质押登   行股份                         浙江恒兴
     限公司      致行动                                        记日止   有限公                         力的经营
                   人                                                   司杭州                           周转
                                                                        众安支
                                                                          行

                      2. 拟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

               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

               下:
                                                                                      已质押股份情     未质押股份
                                                                                          况               情况
                                                                     占其    占公
                                                                                                已质   未质   未质
                          持股                                       所持    司总
股东名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   本次质押后累                    已质押     押股   押股   押股
           持股数量       比例                                       股份    股本
  称                                  押数量           计质押数量                    股份中     份中   份中   份中
                          (%)                                      比例    比例
                                                                                     限售股     冻结   限售   冻结
                                                                     (%)   (%)
                                                                                     份数量     股份   股份   股份
                                                                                                数量   数量   数量
浙江新
湖集团
       2,786,910,170      32.41    1,764,364,747     1,764,364,747   63.31   20.52        0      0       0        0
股份有
限公司
 黄伟    1,449,967,233    16.86    1,171,712,798     1,171,712,798   80.81   13.63        0      0       0        0
宁波嘉
源实业
          462,334,913     5.38      346,870,000       346,870,000    75.03   4.03         0      0       0        0
发展有
限公司
浙江恒
兴力控
股集团    209,991,540     2.44      105,700,000       194,150,000    92.46   2.26         0      0       0        0
有限公
  司
 合计    4,909,203,856    57.09    3,388,647,545     3,477,097,545   70.83   40.43        0      0       0        0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浙江恒兴力未来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 6670 万股,占其所
持股份比例的 31.7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78%,对应融资余额 1

亿元;未来一年内(不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 3900 万股,占
其所持股份比例的 18.5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45%,对应融资余
额 0.65 亿元;公司控股股东新湖集团未来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

74113 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 26.5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8.62%,对应融资余额 14 亿元;未来一年内(不含半年内)到期的质
押股份数量 73761 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26.47%、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的 8.58%,对应融资余额 13.95 亿元。
    公司控股股东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新湖集团的经营收入、经
营利润等综合收入;新湖集团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
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如出现平仓风险,新湖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
提前还款、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2.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
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融资授信及融资成
本、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4. 公司控股股东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影响,公司的董
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
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公司的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的股权结构不会因此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产
生影响。
    5.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