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7-05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 2022-028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允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允
升”)、上饶伟恒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饶伟恒”)
2022 年 6 月,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允升提供
担保金额 0.57 亿元,为合营公司上饶伟恒提供担保金额 3 亿元
截至目前,公司已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合计 239.08 亿元(不
包含对发行美元债券提供的跨境担保),其中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间的担保余额合计 184.99 亿元
本次担保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的担保事项的进展
对上饶伟恒的担保有反担保
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进展情况
(一)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2022年6月,公司及公司
控股子公司杭州新湖美丽洲置业有限公司分别与民生银行嘉兴分行
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为控股子公司浙江允升提供抵押担保,
担保金额0.57亿元;公司与九江银行上饶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
同》,为合营公司上饶伟恒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3亿元。
(二)本次担保已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子公司提
供担保,其中对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
不超过 240 亿元,对联营公司和合营公司担保余额不超过 40 亿元(详
见公司公告临 2022-003、2022-006)。
本次担保均发生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履行其他决策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允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允升成立于1998年12月,法定代表人:潘孝娜;注册资本:
4.04亿元;注册地:浙江省嘉兴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纸浆销售;日
用百货销售;皮革制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化工产
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家具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电子
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银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社会经济咨
询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工程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
租赁;房地产经纪(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
结果为准)。
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浙江允升资产总额35.47亿元,
负债总额17.14亿元,净资产18.33亿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77
亿元,实现净利润0.73亿元。
浙江允升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
事项。
2
(二)上饶伟恒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上饶伟恒成立于2021年1月,法定代表人:张云峰;注册资本:
1.00亿元;注册地:江西省上饶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房地产经纪,物业
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饶伟恒资产总额9.67亿元,
负债总额8.71亿元,净资产0.96亿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0亿
元,实现净利润-0.04亿元。
上饶伟恒系本公司合营公司浙江新湖伟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由
本公司和长兴伟恒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各持股50%)的控股子公司,持股
51%,剩余股份由上饶鲲鹏茂御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饶
鲲鹏”)、九江市濂溪区城投(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九江城投”)、长兴伟恒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恒策划”)
分别持股20%、16%、13%。
上饶伟恒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3
单位:亿元
本次担
审议的
被担 债权 担保 实际发生 担保方 保后的 融资 是否有反
担保方 担保额 保证期间 担保内容
保方 人 金额 日期 式 担保余 期限 担保
度
额
抵押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第 1.2 条约定的被担保之主债权本
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
抵押担
0.22 2022/6/9 1 年 具体业务合同 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分抵押财产的费用、诉讼
浙江 保
本公司、 (或借款凭证) 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
允升 民生
杭州新湖 约定的到期日或 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提
投资 银行
美丽洲置 17.00 8.69 乙方宣布债务提 无 存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
集团 嘉兴
业有限公 前到期之日均为 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
有限 分行
司 债务履行期限届 用”)。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外的所有款项和费用,统称
公司 抵押担
0.35 2022/6/9 1 年 满之日。 为“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
保
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本金、主债
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均计入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
(1)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
上饶 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
伟恒 九江 费用。利息、罚息、复利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
连带责
置业 银行 30 债务履行期届满 有 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
本公司 3.00 2022/6/19 任保证 5.00 3.00
发展 上饶 个月 之日起三年 【注】 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
担保
有限 分行 全费、强制执行费等。(2)只要主合同项下债务未完全清偿,
公司 甲方即有权要求乙方就前述债务在上述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保
证担保责任。
【注】长兴伟恒为本公司提供 3 亿元的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九江城投按股权比例提供 4800 万担保,上饶鲲鹏没有提供担保。
4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联营和合营公司提供担保是基
于公司利益,为支持公司项目开发建设,是在对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
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
决定。担保贷款用于各子公司项目开发及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
公司整体经营能力,对合营公司的担保有足额反担保,担保风险在可
控范围内。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联营公司和合营公司提供担
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经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330.5亿元(不包
含对发行美元债券提供的跨境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比例为81.08%;公司已签署担保合同且尚在履行中的担保金额为
239.0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8.65%,其中对
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间的担保余额合计184.99亿元,对控股股东
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余额32.29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比例为45.38%、7.92%。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5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