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新湖中宝: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公告2022-08-25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 2022-034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湖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2,786,910,170 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 32.41%,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的股份数为
                1,728,493,20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 62.02%,占本公司总股
                本比例的 20.10%。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接到股东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
             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              是否    是否                                占其所    占公司
                        本次质押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押融资
股东名称       控股股              为限    补充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股数                    始日      期日                                   资金用途
                 东                售股    质押                                比例(%) 比例(%)
浙江新湖集       是     303,040,    否      否    2022/8/   至解除    盛京银    10.87     3.52    主要用于
团股份有限                000                       24      质押登    行股份                      新湖集团
  公司                                                      记日止    有限公                      的经营周
                                                                      司上海                         转
                                                                      分行

                 2. 拟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
             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
             下:
                                                      1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情
                                                                                       情况            况
                                                                     占其    占公
                                                                                     已质   已质   未质   未质
                             持股                                    所持    司总
                                     本次质押前累    本次质押后累                    押股   押股   押股   押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比例                                    股份    股本
                                       计质押数量      计质押数量                    份中   份中   份中   份中
                             (%)                                   比例    比例
                                                                                     限售   冻结   限售   冻结
                                                                     (%)   (%)
                                                                                     股份   股份   股份   股份
                                                                                     数量   数量   数量   数量
浙江新湖集
团股份有限   2,786,910,170   32.41   1,425,453,200   1,728,493,200   62.02   20.10    0      0      0       0
  公司
  黄伟       1,449,967,233   16.86   1,409,112,798   1,409,112,798   97.18   16.39    0      0      0       0
宁波嘉源实
业发展有限    462,334,913    5.38     440,400,000     440,400,000    95.26   5.12     0      0      0       0
  公司
浙江恒兴力
控股集团有    209,991,540    2.44     194,150,000     194,150,000    92.46   2.26     0      0      0       0
  限公司
  合计       4,909,203,856   57.09   3,469,115,998   3,772,155,998   76.84   43.87    0      0      0       0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新湖集团未来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 95790
              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 34.3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1.14%,对
              应融资余额 10.50 亿元;未来一年内(不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
              数量 0 万股。
                   公司控股股东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新湖集团的经营收入、经
              营利润等综合收入;新湖集团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
              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如出现平仓风险,新湖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
              提前还款、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2.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
              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融资授信及融资成

                                                       2
本、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4.公司控股股东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影响,公司的董事
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
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上市公司的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权结构不会因此发生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日常
管理产生影响。
   5.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5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