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9-02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 2022-045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新湖鸬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新湖鸬鸟”)、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新湖集团”)
担保金额:为新湖鸬鸟提供担保金额 2.5 亿元,为新湖集团提供担
保金额 2 亿元。截至目前,公司已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合计
233.23 亿元(不包含对发行美元债券提供的跨境担保),其中对控股
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间的担保余额合计 183.05 亿元,对控股股东及
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 31.28 亿元。
对新湖集团的担保有反担保
无逾期对外担保
本次担保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的担保事项的进展
一、担保进展情况
(一)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2022年8月25日,公司
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兰里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
股子公司新湖鸬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2.5亿元。
2022年8月30日,公司与浙商银行杭州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
为新湖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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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担保已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子公司提
供担保,其中对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
不超过 240 亿元,对联营公司和合营公司担保余额不超过 40 亿元(详
见公司公告临 2022-003、2022-006)。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本公司继续与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建立互保关
系并提供相互经济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新湖集团
及其控股子公司继续建立以人民币 50 亿元额度为限的互保关系,互
为对方贷款提供担保。互保的期限:签署日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各
自向金融机构签订的融资合同(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1-013、2021-026)。
本次担保均发生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履行其他决策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杭州新湖鸬鸟置业有限公司
新湖鸬鸟成立于2012年11月,法定代表人:周燕;注册资本:0.5
亿元;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寻梨街8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养
护,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含分支机构经营:批发、零售:工艺美术品、
丝织品、旅游文化用品、日用百货,烟草制品;食品经营;自制饮品
制售;服务:住宿,酒店管理及咨询,会议服务,餐饮服务,健身服
务,棋牌服务,商务服务,羽毛球,游泳,花卉租赁及销售,汽车租
赁,会展服务,洗衣服务,票务代理,代订客房,复印、打字、停车
服务,婚庆礼仪服务,场地租赁,物业管理,国内旅游服务,小型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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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活动(除电子游戏游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新湖鸬鸟资产总额12.75亿元,负债总额
13.92亿元,净资产-1.17亿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3亿元,实
现净利润-0.28亿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新湖鸬鸟资产总额13.74
亿元,负债总额15.06亿元,净资产-1.32亿元;2022年半年度实现营
业收入0.23亿元,实现净利润-0.15亿元。
新湖鸬鸟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
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新湖集团成立于 1994 年 11 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142928410C,注册资本 37,738.33 万元,黄伟先生和其配偶
李萍女士分别持股 53.07%、22.76%;注册地:杭州市体育场路田家桥
2 号;法定代表人:林俊波;经营范围:能源、农业、交通、建材工
业、贸易、投资等。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新湖集团总资产 3,087,709.35 万元,
负债总额 1,475,293.80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1,612,415.56 万元;
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808,104.90 万元,净利润 65,064.27 万元。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新湖集团总资产 3,228,499.04 万元,负债
总额 1,610,172.75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1,618,326.29 万元;2022
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264,073.38 万元,净利润 10,162.87 万元。
(以上财务数据为单体报表口径)
新湖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新湖集团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资信
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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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审议
担保 实际发生日 担保 的担 本次担保后的 融资期 是否有反
被担保方 债权人 担保金额 保证期间 担保内容
方 期 方式 保额 担保余额 限 担保
度
保证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所产
生的债权人的所有债权,包括但
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复息、
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
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
连带 自该笔融资债
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公告
本公 杭州新湖鸬鸟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 责任 务清偿期限届
2.50 2022/8/25 5.00 6.50【注】 5年 否 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
司 置业有限公司 银行兰里支行 保证 满之日起三
变卖费、催讨差旅费和其他合理
担保 年。
费用。如因为具体融资合同所涉
及的基础合同和基础交易存在虚
假或欺诈等情况而导致债权人受
到损失的或因债务人操作不当,
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属于本
合同担保的范围。
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
连带 主合同约定的 下的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
本公 责任 债务人履行债 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
新湖集团 浙商银行杭州分行 2.00 2022/8/30 50.00 31.28 1年 是
司 保证 务期限届满之 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
担保 日起三年 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
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注:本次担保存在额度调剂,新湖鸬鸟的担保额度从 5 亿元调整到 6.5 亿元,额度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中瀚置业有限公司中调出,其担保额度从 3 亿元调整到 1.5 亿元,其剩余
可用担保额度 1.5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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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公司利益,为支
持公司项目开发建设,是在对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
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担保贷款
用于各子公司项目开发及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能
力,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新湖集团资产质量良好、业务发展稳定,且已与本公司建立了较
长时期的稳定的互保关系,通过互保可为各自的正常经营提供一定的
融资保证,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本次担保以双方互保关系为基础,
且提供了足额反担保,有有效的风控措施,不会给本公司带来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联营公司和合营公司提供担
保(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2-003、2022-006)。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继续
与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建立互保关系并提供相互经济担保
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
见公司公告临 2021-013、2021-026)。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经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330.5亿元(不包含对
发行美元债券提供的跨境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
例为81.08%;公司已签署担保合同且尚在履行中的担保金额为233.23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7.22%,其中对控股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间的担保余额合计183.05亿元,对控股股东及其关
联人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31.28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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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的比例为44.91%、7.67%。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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