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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湖中宝:关于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公告2022-09-02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2022-044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 年 9 月 16 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208       新湖中宝             2022/9/9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集团”)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直接持有 32.41%股
份的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集团”),在 2022 年 9 月 1
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2年9月1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直接持有公司32.41%股份的股东新湖集团提交的《关

于增加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

高决策效率,新湖集团书面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补充确认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


   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 年 9 月 16 日 10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溪路 128 号新湖商务大厦 11 楼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9 月 16 日
                  至 2022 年 9 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3       关于补充确认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议案2经公司2022年8月30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2022年8月31日的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议案3经公司2022年9月1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会
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2022年9月2日的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 日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9 月 16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        关于补充确认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