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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湖中宝: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进展公告2023-02-07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2023-005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集中竞价
                                  减持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7 日至 2020 年 2 月 14 日期间实施回购股份计划,共计
    回购公司股份 16545.423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2%;回购的股份拟用于维
    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库存股和股权激励,其中库存股股份数为 7505.15 万
    股,用于股权激励的股份数为 9040.2736 万股。2023 年 1 月 6 日,公司董事会
    审议同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市场价格减持不超过 7505.15 万股的已回购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873%)。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2023 年 2 月 6 日,公司首次减持已回购股份
    9001500 股。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     其他股东:     165,454,236       1.92%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回购专户                               165,454,236 股
账户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首次减持




                                         1
                减持数                                减持价格 减持总 当前持 当前
                       减持比
  股东名称        量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区间(元 金额 股数量 持股
                         例
                (股)                                  /股) (元) (股) 比例
新湖中宝股份    9,001   0.10% 2023/2/6       集中竞价   2.63 -   23,81 156,4   1.82
有限公司回购     ,500         ~             交易       2.66     9,815 52,73      %
专用证券账户                  2023/2/6                                     6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规
   定,公司本次减持股份应遵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
   日内进行减持申报;
       3、每日减持的数量不得超过减持预披露日前 20 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
   25%,但每日减持数量不超过 20 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基于以上要求及市场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减
   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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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公司将在本次减持期间内,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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