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江企业: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2016-03-19
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 公告编号:临 2016-006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与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第六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改如下:
原监事会议事规则条款 修改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条款
第五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五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
(二)对董事、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 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 (二)检查公司财务;
行监督;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
(三)当董事、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 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
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 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
会报告; 建议;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六)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
(七)可要求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
员、内部及外部审计人员出席监事会会议,回答所关 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注的问题。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
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六条 监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十六条 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
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第十九条 监事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 第十九条 监事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
监事出席方可举行,每名监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表决 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每名监事享有一票表决权,
方式为举手表决;如会议决议以传真方式作出时,表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如会议决议以传真方式作出
决方式为签字方式。监事会的决议应当经全体监事三 时,表决方式为签字方式。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
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以上监事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