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江企业: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2016-05-14
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 编号:临 2016-018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5月3日,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
股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
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5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公
司9名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了表决权,会议以9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
如下: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规程(试行)》等相关规定,并
结合实际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17
亿元的短期融资券,以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节约财务
费用。
一、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
1、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7 亿元。
2、发行期限:不超过 365 天。
3、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
买者除外)。
4、发行方式:分期发行,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招标方式发行。
5、发行日期: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市场利率情况,在取得中国银行
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后,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6、资金用途: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置换银行贷款。
7、还款来源:营业收入、自有资金及其他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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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提请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董事会,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完成注册后,办理与本次发行短期
融资券等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订本次发行
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包
括发行期限、分期发行额度、发行利率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申报事宜;
3、签署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办理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事项已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 2016 年 5 月
7 日发布的 “临 2016-017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 年年度股东
大会增加提案的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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