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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紫江企业: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16-11-21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于 2016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协议转

让公司所持有的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12.11%股份的议

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董事

会的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不会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

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所需资金提供支持和保障,对公司业绩有较大的

正面影响。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所有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审议

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黄亚钧、刘熀松、薛爽

                                           2016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