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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紫江企业: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16-11-26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于 2016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上

海紫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董事会的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不会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

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董事会

在审议上述议案时,所有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黄亚钧、刘熀松、薛爽

                                          2016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