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意见函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经过认真讨论,决定聘任郭峰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秦正余 先生担任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聘任高军先生担任副总经理兼董 事会秘书。 本人认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对其提名、审议、 表决程序均合法,同意上述提名。 独立董事: 黄亚钧、刘熀松、薛爽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