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江企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2020-02-21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0 年 2 月 20 日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上将审议公司所属企业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新材料”)拟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并于发行完成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分拆”)相关
事项。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上海紫江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的预案》《关于公司所属企业分拆上市符合<上市
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的议案》等与本次分拆相关的议案进
行事前审议,我们认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对本次分拆表示认可,并且一致同意将《关于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的预案》《关于公
司所属企业分拆上市符合<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的议
案》等与本次分拆相关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应按照公开公正、诚实自
愿的原则开展本次分拆。
独立董事:黄亚钧、刘熀松、薛爽
2020 年 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