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 公告编号:临 2020-009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吸收投资方进行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紫江企业”或 “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 新材料”或“标的公司”)拟吸收投资方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惠友创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德蕉城上 汽产业升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军民融合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进行增资,紫江新材料原股东放弃本次增资权。本次紫江新 材料增资股数为 5,559,729 股,增资金额为 90,067,609.80 元,对应新增注册资本 5,559,729 元,其余的 84,507,880.80 元计入资本公积金。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紫江新材料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锂电池包装铝塑膜的研发、生产 和销售。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2 月 20 日审议通过了分拆子公司紫江新材料至科 创板上市的议案,分拆预案拟吸收投资方进行增资以推动紫江新材料业务快速发 展。 紫江新材料目前总股本为 5,000.0271 万股,计划吸收投资方占投后股权比例 的 10.01%,增资后的总股本为 5,556 万股。紫江新材料原股东放弃本次增资权, 增资前后紫江新材料股权结构变动如下: 表 1-增资前后紫江新材料股权结构变化表 增资前 增资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万股) (万股)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0.00% 3,500.0271 63.00% 3,500.0271 公司及紫江新材料高管及核心骨干 30.00% 1,500.0000 26.99% 1,500.0000 投资方 0 0 10.01% 555.9729 合计 100.00% 5,000.0271 100.00% 5,556.0000 表 2-紫江新材料吸收投资方名单及认购比例 序 认购占投后 认购股 机构名称 出资额(元) 号 总股本比例 数(万股) 1 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0% 222.24 36,002,880.00 2 深圳市惠友创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50% 138.90 22,501,800.00 3 宁德蕉城上汽产业升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 111.4929 18,061,849.80 4 上海军民融合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0% 83.34 13,501,080.00 合计 10.01% 555.9729 90,067,609.80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紫江新材料 63.00%股权,仍为其控股股东,不 会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增资 后,紫江新材料的管理层不发生变动。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议案的表决情况 2020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控股子公司吸收投资方进行增资的议案》、《关于同意公司放弃控股子公司上海 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权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 全权办理与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意 本次增资事项并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 (三)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7 年 6 月 19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晨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315,1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 388 号光谷国际生物医药企业 加速器一期工程 1 号厂房 146 号 经营范围:对新能源产业的投资;投资管理与资产管理;股权投资;项目投 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不得从事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1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晨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 0.03% 2 北京华鼎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50,000 15.87% 3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问鼎投资有限公司 50,000 15.87% 4 湖北省长江合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00 15.87% 5 新疆 TCL 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5,000 4.76% 6 深圳市招银成长拾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000 6.35% 7 深圳市招银肆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0 3.17% 8 湖北长江招银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000 6.35% 9 招银国际金融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50,000 15.87% 10 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3.17% 11 溧阳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 40,000 12.69% 合计 315,100 100.00% 财务数据: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为 3,226,598,873.52 元;负债总额为 790,000.00 元;净资产为 3,225,808,873.52 元;净利润为 75,917,880.38 元。 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产权、 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 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二)企业名称:深圳市惠友创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7 年 5 月 31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惠友创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 546 号投资大厦 10 楼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 务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 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盈富泰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40,000 40.00% 2 杨龙忠 25,000 25.00% 3 深圳市前海君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10.00% 4 孙义强 5,000 5.00% 5 深圳市坤翎创嘉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4,500 4.50% 6 杨林 4,000 4.00% 7 孙盼 3,000 3.00% 8 陈欣 2,000 2.00% 9 刘晨露 2,000 2.00% 10 胡志宏 2,000 2.00% 11 黄顺火 1,000 1.00% 12 刘军 1,000 1.00% 13 深圳市惠友创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0 0.50% 合计 100,000 100.00% 财务数据: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深圳市惠友创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为 517,209,438.31 元;负债总额为 0;净资产为 517,209,438.31 元;净利润为-16,771,234.98 元。 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深圳市惠友创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 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 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企业名称:宁德蕉城上汽产业升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9 年 5 月 28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德蕉城上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50,1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 58 号二层 203-2 经营范围:非证券类股权投资及与股权投资有关的咨询服务;创业投资业务; 创业投资咨询业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宁德蕉城上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 0.20% 2 上海汽车集团金控管理有限公司 20,000 39.92% 3 福建环三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5,000 29.94% 4 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5,000 29.94% 合计 50,100 100.00% 财务数据: 截至目前,宁德蕉城上汽产业升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不足 一年。上海汽车集团金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其单一最大出资人,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上海汽车集团金控管理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 21,772,753,810.30 元;负债总额为 12,022,632,849.20 元;净资产为 9,750,120,961.10 元;净利润为 125,246,829.47 元。 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宁德蕉城上汽产业升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产权、 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 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四)企业名称:上海军民融合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8 年 5 月 18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军民融合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92,9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南路 515 号 2 幢 2 层 B-201 室、B-202 室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创业投资。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上海军民融合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900 0.99% 2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110,000 37.56% 3 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 20,000 6.83% 4 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3.41% 5 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3.41% 6 上海纺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3.41% 7 上海云锋新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0,000 3.41% 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上海产业转型升级 8 10,000 3.41% 投资基金) 9 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50,000 17.07% 上海市闵行区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上海市 10 10,000 3.41% 闵行区金融服务中心) 11 军民融合发展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50,000 17.07% 合计 292,900 100.00% 财务数据: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上海军民融合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为 705,503,713.43 元;负债总额为 54,355.30 元;净资产为 705,449,358.13 元;净利润为-21,750,641.87 元。 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 限公司 50.25%股权,本公司持有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 4.75%股权。 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为上海军民融合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的出资人,出资金额为 20,000 万元,占该基金股权比例为 6.83%。同时, 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为该基金普通合伙人的股东,持股比例低于 10%,不参与该基金的投资决策。 除此之外,上海军民融合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不 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 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概况 企业名称: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郭峰 注册资本:5,000.0271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5 年 12 月 26 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颛兴路 889 号 1 幢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多层复合材料,包装膜,锂离子电池薄膜等特殊功能 性薄膜,销售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股权结构: 表 3-紫江新材料截至目前股权结构表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5,000,271 70.00% 2 贺爱忠 2,600,000 5.20% 3 王虹 2,400,000 4.80% 4 郭峰 2,000,000 4.00% 5 秦正余 1,000,000 2.00% 6 高军 1,000,000 2.00% 7 沈均平 1,000,000 2.00% 8 倪叶 750,000 1.50% 9 应自成 750,000 1.50% 10 邬碧海 500,000 1.00% 11 徐典国 500,000 1.00% 12 武永辉 500,000 1.00% 13 邵旭臻 300,000 0.60% 14 刘宁 300,000 0.60% 15 邱翠姣 250,000 0.50% 16 龚平 250,000 0.50% 17 陈涛 150,000 0.30% 18 何治中 150,000 0.30% 19 胡桂文 150,000 0.30% 20 顾瑛 100,000 0.20% 21 张卫 100,000 0.20% 22 陈玮 100,000 0.20% 23 高贤 75,000 0.15% 24 谢锋峰 75,000 0.15% 合计 50,000,271 100.00% 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表 4-紫江新材料最近三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19-9-30/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总资产 17,622.31 13,838.18 12,178.78 6,402.69 净资产 9,957.78 9,451.47 6,514.96 3,308.56 营业收入 13,551.67 16,351.80 13,753.13 6,755.29 净利润 2,006.32 2,916.04 1,696.72 -426.85 数据来源:公司年度报告、未经审计管理层报表。 2、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企业价值估值报告书》(报告编号: 东洲咨报字[2020]第 0339 号),对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 益于估值基准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价值主要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来进行评估。 经市场法估值,紫江新材料于估值基准日,在假设条件成立的前提下,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 81,000.00 万元。 经收益法估值,紫江新材料于估值基准日,在假设条件成立的前提下,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 76,000.00 万元。 参考以上评估报告,基于对锂电池铝塑膜业务方面的市场竞争力的看好,综 合考虑了紫江新材料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后续发展规划等因素,各方经友好、 平 等协商一致确定采用市场法评估紫江新材料本次增资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人民币 81,000.00 万元。据此计算,每股定价为 16.20 元。因此,本次紫江新材 料增资股数为 5,559,729 股,增资金额为 90,067,609.80 元,对应新增注册资本 5,559,729 元,其余的 84,507,880.80 元计入资本公积金。 3、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 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 情况。 4、公司放弃本次控股子公司紫江新材料的增资权。 四、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1、标的公司: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控股股东: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投资方: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 市惠友创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德蕉城上汽产业升级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军民融合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协议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1、增资的认购 各方一致同意,投资方拟以现金形式向标的公司增资 90,067,609.80 元,认 购新增注册资本 5,559,729 元,出资额超过所认购注册资本的部分 84,507,880.80 元计入标的公司资本公积,其本次增资完成后总计获得目标公司 10.01%股权(增 资后)。 表 5-紫江新材料投资方名单及认购比例 序 认购占投后 认购股 机构名称 出资额(元) 号 总股本比例 数(万股) 1 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0% 222.24 36,002,880.00 2 深圳市惠友创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50% 138.90 22,501,800.00 3 宁德蕉城上汽产业升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 111.4929 18,061,849.80 4 上海军民融合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0% 83.34 13,501,080.00 合计 10.01% 555.9729 90,067,609.80 2、增资的实缴 (1)投资价款的支付:投资方于 2020 年 3 月 28 日前向标的公司指定的增 资专用账户支付全部投资价款。若投资方未在上述约定时间内(以标的公司账户 进账时间为准)将其认缴的出资额汇入增资专用账户的,标的公司有权解除本增 资协议。 (2)滚存利润共享:自交割日起,投资方即享有全部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 股东义务。各方同意,标的公司将向本次增资前原股东分配 1,500 万元累积未分 配利润。自交割日起,除前述利润分配外,标的公司的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 和累积剩余未分配利润由投资方与标的公司原股东按本次增资完成后的股权比 例共享。 (3)本次增资后,标的公司的注册资本拟增加 555.9729 万元,若交割日次 日,本次增资的实缴资本少于 80%,投资方有权在 1 个月内向标的公司递交解除 本协议的书面通知,标的公司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与投资方签 署相关解除协议,并向投资方偿还全部已支付的投资价款本金并支付相应的利息 (利息参照同期贷款基础利率计算)。 3、工商登记与备案 (1)验资 标的公司应在收到投资方全部投资价款后 5 个工作日内,委托会计师事务所 验资。 (2)工商登记时限 标的公司应在收到投资方全部投资价款后 5 个工作日内,向工商管理部门申 请办理此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3)未及时完成工商登记 如标的公司逾期 20 个工作日仍未申请办理工商变更手续的(由于政府方面 原因或不可抗力除外),投资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无须承担违约责任。标的公司 应在收到解除本协议的书面通知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该投资方偿还全部已支 付的投资价款本金并支付相应的利息(利息参照同期贷款基础利率计算)。逾期 付款的,标的公司还应按照已支付的投资价款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向投资方支付 迟延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金额不超过投资价款的 20%。控股股东应对标的 公司上述款项的偿还和支付承担连带责任。 (4)工商登记费用 为本次增资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所需的费用由标的公司承担。 4、回购 (1)回购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的,投资方有权要求控股股东回购(简称“回购”)投资方所 持有的标的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权(“回购权”): 在任何情况下,标的公司未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实现合格的首次公开 发行。 (2)回购价款 投资方要求控股股东回购投资方所持标的公司股权的价格(以下统称“回购 价款”)按如下方式确定: 以投资方所持标的公司股权对应的投资价款为本金按 6%年利率计算的自交 割日起至回购日止的本利和(单利)。 如投资方在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期间获得过现金补偿、股权补偿或利润分配, 确定回购价款时将予以扣除。 如果在投资方发出要求回购的通知之前,投资方已经通过其他途径转让了其 所持有的标的公司部分股权,则投资方仅可要求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回购投资方所 持标的公司剩余股权,剩余股权的回购价款按本条确定。各方确认,投资方所持 标的公司剩余股权的回购价款确定为:以投资方所持标的公司剩余股权对应的投 资价款为本金按 6%年利率计算的自交割日起至回购日止的本利和(单利)。 (3)回购程序 控股股东应在本协议规定回购条件达成且投资方发出要求回购股权的通知 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与投资方签署股权回购协议并支付回购价款。 (4)权利终止与恢复 各方承诺,标的公司正式提交上市申请材料之前,各方将另行共同签署协议, 终止本协议中可能对标的公司上市产生法律障碍的协议、条款和安排。若上述申 请文件未被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受理、或申请文件被标的公司撤回、或中止 审查超过 12 个月、或申请被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终止审查或否决,以及因 为其他原因导致标的公司未能上市的,则控股股东承诺将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回购 条款与投资方另行签订回购协议履行回购义务。 5、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全面、适当、及时地履行其义 务,即构成违约。 除非本协议对相关违约责任另有明确约定,投资方构成违约的,投资方应赔 偿标的公司实际遭受的损失以及为追偿损失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 师费、财产保全费等,下同)。 除非本协议对相关违约责任另有明确约定,标的公司、控股股东构成违约的, 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应赔偿投资方实际遭受的损失以及为追偿损失而支付的合理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财产保全费等,下同)。 6、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各方承诺,本协议的签署已经得到各签约方内外部的一切必要审批与授权, 不会因为该等授权的缺失影响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与义务的执行。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通过增资协议方式吸收投资方进行增资,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 的市场交易原则。本次交易有利于降低紫江新材料资产负债率,降低财务费用, 增强盈利能力,充分发挥各投资方在锂电行业方面的各自优势,推动紫江新材料 快速发展。该事项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上 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紫江新材料 63.00%股权,仍为其控股股东,不 会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增资 后,紫江新材料的管理层不发生变动。 六、本次交易的风险 紫江新材料未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实现合格的首次公开发行的情形下, 紫江企业须以年化 6%利率回购投资方股权。 该增资事宜尚需完成相应工商变更手续。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 济、行业环境、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对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2、《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价值估值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