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江企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0-04-30
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 公告编号:临 2020-013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
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
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 朱建弟 合伙人数量 216
注册会计师 2,266
2019 年末从业人员类别及数量 从业人员 9,325
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2,266
注册会计师人数较 2018 年末变动情况 2019 年新增注册会计师 414 人,减少注册会计师 387 人
3、业务规模
2018 年度业务收入 37.22 亿元 2018 年末净资产 1.58 亿元
年报家数 569 家
年报收费总额 7.06 亿元
2018 年度上市公司(含
制造业(365 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A、B 股)年报审计情
涉及的主要行业 息技术服务业(44 家)、批发和零售业(20
况
家)、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7 家)
资产均值 156.43 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18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计提 1.16 亿元 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 亿元 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近三年受到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
况:
处理类型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刑事处罚 0次 0次 0次
行政处罚 1次 3次 0次
行政监管措施 3次 5次 9次
自律监管措施 0次 0次 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组成员 姓名 执业资质 兼职情况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项目合伙人 刘桢 中国注册会计师 无 是
签字注册会计师 张斌卿 中国注册会计师 无 是
质量控制复核人 吴蓉 中国注册会计师 无 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刘桢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1996 年 5 月-至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权益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张斌卿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2009 年-至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业务合伙人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吴蓉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1996 年 8 月-至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授薪合伙人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
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财务报告、内控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19 年审计费用为 230 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185 万元,比 2018
年度增加 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45 万元,比 2018 年度增加 5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
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
和诚信状况进行了评估,认为立信遵循了独立、客观、公证的执业准则、具备丰
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 2019 年度的审计工作过程中尽职尽责,按照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能够实事求是
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能够有效地完成有关的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
作,全面履行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续聘期一年。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立信在公司 2019 年度财务
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的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
的反应公司财务状况,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一致同意
续聘立信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9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