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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紫江企业: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2020-04-30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
    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 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
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
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
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
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
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
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
无需调整。本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
综合收益。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
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
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
进行追溯调整。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
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
  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
  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审批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程序                      合并                             母公司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
                                             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应收票 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应收票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                  据 ” 上 年 年 末 余 额 60,872,266.70 据”上年年末余额 19,755,720.34
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                   元, “应收账款”上年年末余额 元, “应收账款”上年年末余额
                                     董 事
据”和“应收账款”列示;“应付               1,485,574,273.90 元;                 308,033,068.06 元;
                                     会 审
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 为
                                     批
票据”和“应付账款”列示;比较               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应付票 “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应付
数据相应调整。                               据”上年年末余额 271,784,133.97 票 据 ” 上 年 年 末 余 额
                                             元, “应付账款”上年年末余额 122,167,573.00 元, “应付账款”
                                             882,484,777.18 元。                   上年年末余额 185,863,559.65 元。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
  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

         以按照财会〔2019〕6 号和财会〔2019〕16 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
  为基础,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审批程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和原因               序                        合并                                  母公司
(1)因报表项目名称
变更,将“以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计 量 且 其 变动 计 入 当   董事会     的金融资产(负债):减少 4,833,746.40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负        审批       元;
债)”重分类至“交易性                 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 4,833,746.40 元。
金融资产(负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 减 少          162,921,087.40 元;
                                       1,108,908,844.36 元;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增加
(2)可供出售权益工                    其 他 非 流 动 金 融 资 产 : 增 加       69,273,630.00 元;
具投资重分类为“以公                   174,083,615.89 元;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增加
                            董事会
允 价 值 计 量且 其 变 动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 增 加        275,000,000.00 元;
                            审批
计 入 当 期 损益 的 金 融              1,166,000,000.00 元;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 增 加
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57,793,692.88 元;   45,338,135.65 元;
                                       其他综合收益:增加 145,396,682.28 元;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增 加
                                       留存收益:增加 27,984,396.37 元。         117,187,500.00 元;
                                                                                 留存收益:增加 18,826,906.95 元。


         以按照财会〔2019〕6 号和财会〔2019〕16 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
  为基础,各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修订前后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
    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调整内容
                   原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
   列报项目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列报项目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        摊余成本         1,327,654,747.56       货币资金     摊余成本               1,327,654,747.56
 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      以公允价值计量
                                                        交易性金融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      且其变动计入当          4,833,746.40                                            4,833,746.40
                                                        资产          动计入当期损益
 损益的金融      期损益
 资产
                                                        应收票据      摊余成本                  24,647,824.82
 应收票据        摊余成本               60,872,266.70   应收款项融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36,150,275.90
                                                        资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应收账款      摊余成本               1,481,562,168.67
 应收账款        摊余成本            1,485,574,273.90   应收款项融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资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应收款      摊余成本             110,499,433.95    其他应收款    摊余成本                 111,872,528.18
                                                        债权投资
                                                        (含其他流动   摊余成本
                 以公允价值计量
                                                        资产)
                 且其变动计入其
                                                        其他权益工
                 他综合收益(债
                                                        具投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务工具)
                                                        (含其他流动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资产)
                                                        交易性金融
 可供出售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                         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融资产
                 且其变动计入其                         其他非流动    动计入当期损益
 (含其他流动
                 他综合收益 (权                         金融资产
 资产)
                 益工具)                                其他权益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具投资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交易性金融
                                                        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以成本计量(权                          其他非流动    动计入当期损益
                                    1,108,908,844.36                                         174,083,615.89
                 益工具)                                金融资产
                                                        其他权益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1,166,000,000.00
                                                        具投资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调整内容
                原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
列报项目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列报项目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      摊余成本        1,036,411,345.45     货币资金           摊余成本                1,036,411,345.45
应收票据      摊余成本           19,755,720.34   应收票据             摊余成本                   19,696,453.1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应收款项融资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应收账款      摊余成本          308,033,068.06   应收账款             摊余成本                 307,631,305.6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应收款项融资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应收
              摊余成本        2,163,180,494.36   其他应收款           摊余成本                2,163,023,435.70
款
可供出售      以公允价值计
金融资产      量且其变动计                       债权投资
                                                                      摊余成本
(含其他流     入其他综合收                       (含其他流动资产)
动资产)       益(债务工具)
                                                 其他债权投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原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
                                         (含其他流动资产)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以公允价值计                        交易性金融资产
                                                            动计入当期损益
     量且其变动计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
     入其他综合收
                                         产
     益 (权益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具)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
     以成本计量                                             动计入当期损益          69,273,630.00
                        162,921,087.40   产
     (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75,000,000.00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 修订)
    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2019 修订)
    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
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说明。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