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泉实业: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2012-03-20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相关配套指引,结合山东证监局相关通知要求,为保证公司顺利执
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全面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切实提升公司经营效率,促进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公司制订内部控
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简称:江泉实业
股票代码:600212
上市情况:1999 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经营范围: 铁路专用线运输;发电。搪瓷制品、陶瓷制品、
金属制品、铸件、建筑材料的生产、销售;胶合板、木业制品、木材
的销售;技术开发、转让;批准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
和“三来一补”业务。
公司资产规模:截止 2011年12 月31 日,公司总资产12.57亿元,
净资产10.60 亿元;201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6 亿元,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606万元。
公司控股股东为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934031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25%。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山东省临
沂市罗庄区沈泉庄社区居委会。
公司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与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形成了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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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实际情况的、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目前,公司内部控制架
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分别行使权力机构、
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的职能。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
名、薪酬与考核四个委员会,为董事会提供专业决策支持,公司经营
层在《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执行董事会决议,行使公
司经营管理权。
具体设置如下图所示:
股东大会
战略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 监事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投
生 融 人
采 财 销 产 办 资 内 力
购 务 售 运 公 管 审 资
部 部 部 营 室 理 部 源
部 部 部
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组织保障:为了确保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工
作的顺利开展,公司设立内控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内控管
理体系建设由公司董事长亲自领导下的领导小组决策,由内控工作小
组具体牵头实施,全力配合开展内控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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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内部控制实施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 于孝燕
领导小组副组长:田英智
领导小组成员: 李新胜、连德团、黄英华、李遵明、王广勇
内部控制实施领导小组是公司落实内部控制规范的领导机构,负
责组织、监督、检查、批准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
工作,协调相关事宜,并向公司董事会负责。
2、公司内部控制实施工作小组
组长:田英智
副组长:李遵明、王广勇
工作小组成员:陈娟、刘红、于洪花、于孝凤、杨淑敏、郭庆云、
刘腾腾
内部控制实施工作小组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依据《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要求,负责内部控制规范的研究、风险识
别、控制设计、测试、评价整改、优化等工作,并对公司内部控制规
范相关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确保内部控制设计合理,运行有效。
3、内部控制建设牵头和参与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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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由内审部作为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牵头部门,联合公司各管理
部门共同开展内部控制实施和自我评价。
4、内控实施工作预算
内控建设的投入,是落实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的基础保障。此
次内控规范实施工作的预算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内
控审计的审计费;公司领导小组、工作小组、以及牵头部门、参与部
门在具体实施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工作费用。公司将把上述费用列入专
项预算,具体预算金额根据工作情况确定。
二、内部控制建设工作计划
根据内控试点通知要求,公司将于 2012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与
财务报告相关内控建设工作。
1、内控启动阶段主要工作(2012 年 3 月 31 日前完成)。
(1)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内部控制相关培训;
(2)向公司各部门、下属单位代表发放《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配套指引,帮助内部控制建设参与人员理解内部控制规范要求;
(3)成立内部控制项目组,明确内部控制实施领导小组、工作小
组、各管理部门代表等工作职责,制定内部控制实施方案,明确实施
目标、实施方法、实施范围、实施重点、实施步骤等,报送山东证监
局审阅 ;经董事会审核批准后披露相关信息。
(4 )健全内审部组织机构,召开项目启动大会;组织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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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内部控制相关培训。
2、确定内控实施范围(2012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
(1)确定内部控制规范实施范围,界定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
制范围,按照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影响程度等,对识别的风险进行
分析和排序,确定关注重点和优先控制的风险。
(2)公司内控实施范围报内控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将实施范围
及确定依据、实施范围合并占公司财务报表关键指标的比重报山东证
监局。
3、内控风险识别及评估、控制活动识别、有效性测试阶段。
(2012 年 8 月 31 日前完成)
(1)梳理流程,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综合分析识别
固有风险、评价固有风险等级,编制风险清单。
(2)确定重点和优先控制的风险点,识别流程中的关键控制活
动、编制风险控制矩阵等内控文件;
(3)将现有公司制度和业务控制流程与风险清单进行对比,收
集相关流程内控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查找内控缺陷。对发现
的重大缺陷及时报告董事会和管理层。
4、确定内控缺陷整改方案(2012 年 8 月 31 日前完成)。
(1)对发现的内控缺陷进行分类分析,评估内控缺陷影响程度,
区分设计缺陷和运行有效性缺陷,针对具体的控制缺陷提出整改时间
表及责任部门、人员,形成内控缺陷整改方案。
(2)汇总整理内控缺陷整改方案并报经内控领导小组审议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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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山东证监局。
5、实施内控整改缺陷整改(2012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
(1)按照内控缺陷整改方案对发现的缺陷进行逐一整改,并对整
改后的控制活动进行设计、运行有效性测试,形成内控缺陷整改报告。
(2)汇总整理内控缺陷整改报告并报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山东证
监局备案。
6、固化内控建设成果(2012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
总结内控建设经验成果、并形成整套内控手册或记录风险点及
关键控制活动的体系文件。
三、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计划
1、编制内控自我评价工作计划(2012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 。
纳入评价范围:公司内部控制评价部门制定工作方案,组成内
部控制评价工作组,结合制度架构、重要业务流程、风险清单等重
点环节,确定自我评价的范围、工作任务、人员组成和进度安排等。
2、组织实施自我评价工作(2012 年年报披露前完成)。
(1)确定内部控制缺陷的评价标准。按定性标准和定量标准作
参照比对分析,明确重要性水平,将缺陷分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重
大缺陷。
(2 )编制公司《内控自我评价工作计划》,确定纳入自我评价
范围的公司及下属单位业务流程,明确评价工作时间表和分工;
(3)组织实施自我评价工作,编制内控评价工作底稿;
(4 )设计缺陷整改完成后,进行全面的执行有效性测试,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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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执行缺陷。针对执行缺陷加强人员培训,必要时进行人员调整,保
证各项控制措施能正确地执行 。
(5)对发现的缺陷进行评价,编制缺陷评价汇总表,提出整改
建议,编制整改任务单;
(6)完善与优化内控手册、业务流程图,提高内控管理、风险
管理与信息化管理水平;
(7)自我评价报告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3、披露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按照要求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自我评价报告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后,按照要求,在 2012 年年报日进行披露。
四、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计划
(1)公司于 2012 年 9 月 30 日前确定负责内控审计的会计师
事务所,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配合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工作,公司将认真做好与
内控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工作,就内控建设、内控评价范围及
方法等事项与实施内控审计的会计师进行及时交流沟通。
(3)按照要求披露内控审计报告。
公司将在披露 2012 年年报的同时披露内控审计报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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