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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泉实业: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2015-01-13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江泉实业            编号:临 2015-003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盈利预测补
                     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的规定,董事会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有关的协议、文件及申报材料进行修改。

     本次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盈利预测补偿的主体

     在触发《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的盈利预测补偿义务时,依据《重组协
议》取得并持有江泉实业的股份且该等股份尚处于锁定期内的相关交易对方均应
按相应的补偿比例承担相应的盈利预测补偿义务。

     2、盈利预测补偿期间

    本次盈利预测补偿期间确定为本次交易完成日后的三个会计年度,本次交易
完成日当年作为第一个会计年度起算,即补偿期限为本次交易完成日当年及之后
连续两个会计年度。本次交易预计于 2015 年完成,盈利预测补偿期间确定为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三个会计年度。

     3、盈利预测数

     本次交易的所有交易对方承诺,标的资产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实现
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实际
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15,025.77 万元、18,368 万元、21,596.22 万元。

     4、盈利预测补偿的方式

     盈利预测补偿期内第一年,若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不足预测净利润,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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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对方同意对实际净利润和预测净利润的差额予以补足。所有交易对方按各自
通过本次重组取得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承担补偿义务。

    盈利预测补偿期内的第二年和第三年,若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不足预测净
利润,陈光、刘东辉、张峰、毛芳亮、上海新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成都汉易天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同意对实际净利润和预测净利润的差
额予以补足。相关方按各自通过本次重组取得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承担补偿义
务。由天津达晨创世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达晨盛世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苏州松禾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补偿的
部分由陈光和刘东辉进行补偿。

    在补偿期第二年和第三年,如陈光和刘东辉所持有江泉实业股份不足以补
偿时,则由陈光和刘东辉以现金方式就差额部分进行补偿。

    在任何情况下,因标的资产减值而发生的补偿与因实际净利润数不足承诺
净利润数而发生的补偿合计不超过置入资产的交易价格。

    5、本补充协议系对《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补充,《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的约定与本补充协议的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除此之外,《盈利预
测补偿协议》其他条款均适用于本补充协议各签署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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