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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泉实业:八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15-04-23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江泉实业               编号:临 2015-026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2 日以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关

于召开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2 日上

午 9:00 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了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应

到董事 5 名,实到董事 5 名,会议由董事长连德团先生主持,公司监

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董事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 5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 5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3、审议并通过《关于 201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 5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4、审议并通过《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 5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5、审议并通过《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14

年度利润总额为 -1864.94 万元,实现净利润为-1689.62 万元。上年
未分配利润-2465.79 万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155.41 万

元。鉴于公司累计利润亏损,公司 2014 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

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意见:该议案已经我们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

议。我们认为: 鉴于公司 2014 年度累计利润亏损,我们认为该预案

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将利润分配预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 5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6、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年度报酬的议
案》;

    公司拟续聘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15 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并聘请其
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

层根据具体情况与其签署聘任合同,决定其报酬和相关事项。

    同意支付 2014 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服务费用 35 万元人民币。
    同意支付 2014 年度内控审计服务费用 15 万元人民币。

    独立董事意见: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

本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

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出具的各

项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山

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

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 5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详见 2015 年 4 月 23 日 www.sse.com.cn 临 2015-028 号公告。

    7、审议并通过《关于 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 5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详见 2015 年 4 月 23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8、审议并通过《关于 201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 5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详见 2015 年 4 月 23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9、审议并通过《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 5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详见 2015 年 4 月 23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10、审议并通过《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 5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详见 2015 年 4 月 23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11、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

会计政策的变更。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 5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详见 2015 年 4 月 23 日 www.sse.com.cn 临 2015-029 号公告。

    12、审议并通过《关于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的专项说明》;

    独立董事意见: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

司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本公

司 2014 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我们对审计报告无异议。希望董事

会和管理层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有效化解风险,切实维护上

市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带

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 5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详见 2015 年 4 月 23 日 www.sse.com.cn《公司董事会对带强调

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13、审议并通过《关于计提 2014 年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了真实反映公司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

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期根据应收款项余额计

提坏账准备 955.29 万元;根据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金额计提存

货跌价损失 758.06 万元。

    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 2014 年度净利润 1,713.35

万元。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计提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

持稳健的会计原则,规避财务风险,能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 5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详见 2015 年 4 月 23 日 www.sse.com.cn 临 2015-030 号公告。
    14、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山东华宇铝电有限公司及公司与控股股东华盛江泉

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关联企业签署的相关协议,预计公司 2015 年

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约为 85000 万元。

    由于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华宇铝电有限公司分别为公司

控股股东及参股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新胜先生、

连德团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体现了公正、公平、公允的原

则,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而言是公平合理的。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详见 2015 年 4 月 23 日 www.sse.com.cn 临 2015-031 号公告。

    15、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公司股东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银行贷
款、承兑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贷款全部是由控股股东华盛江泉集团有

限公司提供担保。现应公司控股股东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请求,公
司同意为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贷款、承兑提供 29000 万元担保额

度,授权公司总经理自本议案批准后的 12 个月内可签署上述担保额

度内的合同或协议。

    由于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担保构成关联

交易,关联董事李新胜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意见: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状况正常,资信状况

较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为该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其日常运作的
正常开展,扩大经营规模,增强获利能力。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 4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详见 2015 年 4 月 23 日 www.sse.com.cn 临 2015-032 号公告。

    16、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5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在罗庄区江

泉大酒店二楼会议室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 5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详见 2015 年 4 月 23 日 www.sse.com.cn 临 2015-033 号公告。

    上述 1、2、4、5、6、13、14、15 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 7 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听取。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