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泉实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5-04-23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江泉实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
细则》等规定,2014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
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将履职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
公司笫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兴全先生、张伟先生
及董事田英智先生等三名成员组成, 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
的独立董事王兴全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1、2014年1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业绩预盈的议案》;
2、2014 年 3 月 25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2013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
于审议 2013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关于审议
201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决
定其年度报酬的议案》、《关于计提 2013 年减值准备的议案》;
3、2014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2014 年 5 月 22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2014 年 10 月 21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1、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14 年 3 月 25 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年度报酬的议案》,我
们向公司董事会建议续聘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
为公司 2014 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
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考虑对公
司的了解程度、业务合作的连续性等因素,公司拟聘任山东和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机构, 负责公司 2014
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并聘请其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
一年。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
评估: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期间,勤勉
尽责,独立性强,专业水准和人员素质较高,按计划完成了对本公司的
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报告公正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
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