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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泉实业: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公告2015-09-15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江泉实业         编号:临2015-077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宁波顺辰投
资有限公司借款3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利率为年息12%。作为
推动并购项目的专项资金。
    宁波顺辰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公司董
事会现有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在1名关联董事回避的情况
下,4名董事同意本次交易,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进行了认真审阅,
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对本次交易的公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发表了独立意
见。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宁波顺辰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十号办公楼205室
    法定代表人:李凤凤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
财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宁波顺辰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
份68,403,1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7%。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是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宁波顺辰投资有限公司借款3000
万元人民币。借款使用期限为一年,借款利率为年息12%。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交易对方:宁波顺辰投资有限公司。
    2、借款金额:本公司向宁波顺辰投资有限公司借款金额为(大写)叁仟万
元,(小写)30,000,000 元。
    3、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一年,从借款进入借款人指定账户之日起计算利
息;
    4、借款利率:年利率 12%;
    5、还款:借款到期,借款人应如期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可以提前
还款,利息按实际借款时间计算。还款指定账户。
    6、罚息:如借款人未按约定期限还款,出借人有权就逾期部分按逾期款项
中借款本金部分,从逾期之日起在协议约定的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50%计收逾期
罚息,直至清偿完毕。

    7、特殊约定:借款人承诺该笔借款全部用于双方指定项目用款。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签署的借款协议内
容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关联交易已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审议的关联交易是在关联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借款方式
以及利率符合市场规则,是公平的、合理的,通过此次交易保障了本公司生产经
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上市公司利益,未损害
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