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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泉实业:八届十六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2015-09-19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江泉实业             编号:临2015--081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六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9月16日以电话、邮件、传真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八届第十
六次(临时)董事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15年9月18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
开了公司八届十六次(临时)董事会议,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出席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2015年7月16日,公司发布了《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资产重
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披露:经初步论证,江泉实业本次重组拟向香港 主
板一家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旗下部分资产和业务;本次交易构成该香港上市
公司业务分拆并借壳江泉实业上市。由于交易规模较大,且涉及内地和香港两地
上市相关法律法规,交易较为复杂,影响重组进度。公司于2015年9月初获悉:
资产方基本明确不能在2015年9月中上旬与江泉实业签署“框架协议”。为此,
公司放弃了原项目并重新选定了标的公司上海爱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15年9月11日,公司与上海昱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海晶成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签订了《关于上海爱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框架协议》。交易双
方就本次交易的部分条款及交易细节的安排未能达成一致,在综合考虑公司自身
经营发展及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公司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尚未成
熟,继续推进将面临较大不确定性,基于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的权益,经审
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具体详见同日公告的《山东江泉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解除<关于上海爱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
框架协议>的议案》。
    2015年9月11日,公司与上海昱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海晶成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签订《关于上海爱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框架协议》。
    由于上述框架协议已无法实施,相关各方正在就解除协议进行协商,公司董
事会同意解除上述框架协议。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三、审议关于公司恢复生产相关情况的议案。
    2015年3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下属企业停产的公告》;2015年3
月17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停产事项
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5】0215 号);2015年3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上交所对公司停产事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2015年6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
于部分下属企业停产进展的公告》;2015年9月1日,公司披露了《201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对江泉实业下属江兴建陶厂实施关停的议
案;2015年9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下属企业部分恢复生产的公告》。近日,
公司上游企业华盛江泉集团下属临沂江鑫钢铁有限公司取得山东省环保厅的环
保备案意见(鲁环评函[2015]244号)。环保治理工作顺利完成。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发电业务、铁路专用线运输业务,
其中铁路专用线运输业务一直正常运营,公司下属热电厂的两台机组中的其中一
台机组已恢复生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3.1 条之规定,
公司大部分业务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媒体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
大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