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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泉实业: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5-12-26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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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
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特制定
本次会议的议事规则:
    一、本次股东大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本次会议的会务工作。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
地点,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
    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和股票账户卡;
    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
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
    2、自然人股东:
    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除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持股凭证)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出席人为 2015 年 12 月 24 日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合法委托的代理人、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四、大会宣布开始前,会议登记终止,并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会议的股东和
代理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五、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要求发
言时,须经会议主持人同意,方可发言。股东不得随意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
他股东的发言。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或代表的股东和所持有的股份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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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应会后向公
司董事会秘书咨询。
   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
题。每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发言原则上不超过 3 分钟。
   七、为提高大会议事效率,在股东就本次会议议案相关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
进行大会表决。
   八、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大会对
提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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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12 月 30 日下午 14 时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杨高南路 889 号上海东锦江希尔顿逸林酒店三楼三
               重阁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方海良董事长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会议出席情况。
二、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                                 表 决 事 项

议案一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议案、发言。
四、现场推选确定监票人和计票人。
五、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六、监票人、计票人统计并宣布投票表决结果。
七、公司董秘宣读会议决议。
八、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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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工作细则提议:
    董事年度津贴为:董事长10万元/年,其他董事(非独立董事)3万
元/年;
    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10万元/年;
    监事年度津贴为:3万元/年;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年度津贴的议案》的审
议、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
监事津贴是根据公司的目前经营状况而确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
在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
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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