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泉实业:八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16-03-01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江泉实业 编号:临 2016-004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19 日以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
八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9 日上午 9:00 以通讯方式
召开了公司八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5 名,实到董事 5 名,会议由
董事长方海良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董事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出售江泉实业下属江兴建陶厂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的
议案》;
2016 年 2 月 29 日,公司与山东维罗纳新型节能建材有限公司签署《资产及
负债转让协议》,将下属江兴建陶厂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转让给山东维罗纳新
型节能建材有限公司,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转让的价款为人民币 120,593,757.73
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临 2016-006 号)。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 5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江泉实业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6 年 3 月 16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在上海市浦东杨高南路
889 号上海东锦江希尔顿逸林酒店西楼 41 楼甲子厅会议室召开江泉实业 2016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2016-007 号)。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 5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媒体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
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