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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江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6-07-26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的方式购买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并同时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
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为“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前知晓并
对相关全部议案进行了初审,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
下:
    1、本次交易有助于公司提升经营性资产的完整性,促进公司主营业务转型,增强
上市公司的独立性,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增强上市公司的整体实力和后续发
展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本次交易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
益。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提交公司八届二十七次(临时)董事会会
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