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江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7-02-14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江泉实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实施细则》等规定,2016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
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将履职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独立董事张从戬先生、赵一平先生及董事田英智先生等三名成员组成,
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张从戬先生担任。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独立董事张从戬先生、郑云瑞先生及董事田英智先生等三名成员组成,
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张从戬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1、2016年1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业绩预亏的议案》;
2、2016 年 4 月 7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审议 2015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
年度报酬的议案》、《关于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的专项说明》、《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损失的议案》;
3、2016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的议案》;
4、2016 年 7 月 25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
议案》;
5、2016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
要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16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16 年 4 月 7 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年度报酬的议案》,
我们向公司董事会建议续聘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作为公司 2016 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
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考虑对公
司的了解程度、业务合作的连续性等因素,公司拟聘任山东和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 负责公司 2016
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并聘请其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
一年。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
评估: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期间,勤勉
尽责,独立性强,专业水准和人员素质较高,按计划完成了对本公司的
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报告公正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
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在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对其审计工作进行了督促,对审
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
告是真实的、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
报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
2017 年,审计委员会将更加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
能,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