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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泉实业:关于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2019-10-30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山东
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计提减
值准备事项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经认真研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的会计信息更加可
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决
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
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霍庭、王家亮、史剑梅


                                                     2019年10月29日